• 005307562/2018-00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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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0-23
  • 2018-10-23
花钱造假证 法律不答应

2018年10月23日采访了解到:

新密一位李姓男子为找工作

花钱“减龄”

伪造了一张假身份证

把岁数改小了10多岁

持假证使用10年

直到最近被派出所发现

新密市公安局刘寨派出所户籍民警丁晓东在办理业务中,一位神情紧张的中年男子引起了她的注意,便上前了解情况。得知,该男子是来开具同一人证明的,说着他便从兜里拿出了两张身份证。民警查看后发现,这两张身份证名字相同,身份证号却不一样,且该男子回答民警提问时,言语躲躲闪闪,答非所问。丁晓东根据多年业务经验,觉得该男子提供的信息肯定有问题,遂报告带班领导,进一步核实。

经民警了解得知:

该男子叫李某,2008年去芦沟矿应聘,但矿上只招收35岁以下工人,而他的年龄已经超过35岁。为了当上工人,便想到一个对策:花钱伪造一张假身份证,将出生日期改小,如愿以偿的当上了工人。就这样,10年过去了,问题也出来了。因他当工人时用了假身份证,办理社保业务用的是真身份证。这样,入职和办理社保的年龄不符,住院报销等一系列社保福利都享受不了。他就想到去派出所开具一份证明,以证实两张身份证为同一个人。谁知,这次不但没能如愿以偿,反而被民警识破“真容”,对其行政拘留两日。

李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后悔不已: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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