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建设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建筑企业、建材企业、装饰装修企业、燃气企业、热力企业、商砼企业:
现将《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建设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8月27日
关于建设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新密市委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新密发〔2018〕1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依法全面整治、全面覆盖
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明确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及本次扫黑除恶界限,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坚持早发现、早处理,努力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我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的涉黑涉恶苗头性问题,要强化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执纪。
(三)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日常监管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效整合我局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强化建筑行业日常监管,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从源头上遏制我市建设领域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新密市委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新密发〔2018〕1号)精神,全市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要得到根本遏制,防范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更加健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五个全部”“五个明显”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重点
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特别是加强对近年来信访举报案件的排查梳理,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重点打击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涉黑涉恶五类问题:
1、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黑恶势力;
2、在征地、租地、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阻挠工程建设等黑恶势力;
3、垄断建筑材料供应、抢买强卖等黑恶势力;
4、建设领域恶意欠薪、暴力讨薪等黑恶势力;
5、实施违法建设,以及为违法建设等充当“保护伞”。
四、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在建设施工工程项目中强化日常监管,扫黑除恶专项、专项行动中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建设领域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工作格局。要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活动、作风建设结合起来,突出反腐宣传教育,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营造良好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的氛围。要发挥互联网传播优势,大力开展新媒体法制宣传活动,线上线下一体发力,集中开展系统性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全面排查,掌握情况
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全市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强行阻工、强揽生意、违法建设等各项工作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畅通举报途径。局机关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箱,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如有情况及时研究并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深入走访服务。各科室、各单位要深入服务对象开展走访调查,从服务对象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3、集中研判深挖。协同配合所在街道、社区、派出所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涉及住房城乡建设的信访案件排查梳理,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三)突出重点,措施到位
1、违法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依据《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施工、商砼、监理等参与企业一并依法处罚。
2、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存在:招标人规避招标(未按立项核准的事项履行招投标程序)、肢解工程项目等行为;投标人违规出借或借用资质,围标、串标、提供虚假业绩等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招标代理等中介机构在从业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向投标人乱摊派费用、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等违规违法行为;中标单位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及中标后、擅自更换项目班子成员,且未按投标文件承诺到岗等行为,将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进行处罚。如发现存在黑恶势力恶意竞标、强揽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强迫交易等,将配合公安部门进行打击整治。
3、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对建设领域劳务用工管理实行实名制、分账制,既要切实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要通过严格的监控管理,杜绝建筑行业流动劳动人口参与黑恶势力、暴力讨债的违法行为。
4、杜绝建设领域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行为
在工程报建时,严格实行资金证明制度,要保证建设资金符合工程建设要求。杜绝非法集资和资金不足而进行的建设,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杜绝任何建设单位恶意欠薪事件。
5、强化日常监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在工程建设中,我局将强化日常监管,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如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有煽动闹事、阻工扰工的行为,将针对具体事件进行深入了解,如发现有黑恶势力的故意行为,将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按照制定的专项方案,召开全局动员部署大会,全面推进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专项行动推进有力,取得积极成效。
(二)全面推进阶段
深入摸排核查建设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有限运行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县建设领域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三)重点攻坚阶段
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打掉我市建设领域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四)巩固总结阶段
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分析查找问题不足,全面肃清黑恶势力,建立我市建领域完善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六、组织保障
(一)强化领导。我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把重点涉黑涉恶线索案件责任明确分解到每个人头上。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
(二)明确职责。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认真做好与市政府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的日常沟通和工作对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承担重点整治任务的科室、单位要各负其责;整治过程中涉及需要配合的工作要全力保障,绝不能推诿塞责、敷衍应付。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项目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建设领域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确保成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必须取得预期成果,在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五个全部”“五个明显”的工作目标,并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建立形成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