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密市建设领域开展生态环境违法
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相关科室、二级机构、道路工程指挥部,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现将《新密市建设领域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2018年9月17日
新密市建设领域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根据省、郑州市关于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依照《郑州市环境攻坚办<关于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郑环攻坚办〔2018〕223号)、《新密市环境攻坚办<关于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新密环攻坚办〔2018〕144号)要求,结合建设领域工作实际,在全市建设领域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本次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确保党政的领导责任、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聚焦上级督导组督查整改意见,把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扎实推进,切实做好查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严控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1.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中,承担相应的主体责任,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在施工现场出入口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牌,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等信息。
2. 施工项目参建各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施工现场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全面自查。重点对施工现场落实“8个100%”扬尘治理标准、“三员”现场管理制度、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上级督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进行逐项排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专人负责管理,切实提高扬尘治理工作成效。
(二)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理
1. 全面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行业监督管理责任。施工单位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做好“8个100%”,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等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严禁使用“黑渣土车”,对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行“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专人进行冲洗保洁,确保扬尘不出院、路面不见土、车辆不带泥、周边不起尘。各乡镇办事处应加强监督管理,对工地周边100米路面存在扬尘问题、使用“黑渣土车”,以及未按要求实现围挡、苫盖、喷淋、运输车辆清洗和路面硬化、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的施工项目进行严肃查处。
2. 加强施工监管。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监测设备和“三员”现场管理,加强所有施工工地的过程监管,特别是对夜间施工工地的管理,“三员”现场管理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施工作业进行不间断巡查,建立日监管台账,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三员”管理到位且发挥作用。完善技术手段,每天通过视频监控检测系统对工地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和夜间监控视频回放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3. 严格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对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必须立即先停工后整改,整改合格经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4. 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黑名单”制度。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的建筑工地,将施工企业纳入“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投标,并定期在媒体上公示“黑名单”。
5. 定期巡查工地防溢座安装情况。对各工地防溢座开展专项整治,要求混凝土制防溢座高度不低于500px,工地泥土、扬尘不得外溢。
(三)严控沙尘影响
根据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同时及时进行覆盖,加大洒水降尘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领导机制,切实强化监管责任;加强督导督查力度,提高整治标准,重点解决工作责任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保障扬尘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二)各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切实履行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问题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定人、定责、限期整改,确保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三)我局将对此次专项整治大排查行动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模式,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施工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理。
(四)对落实管控措施不力、监督管理缺位的施工项目或企业进行全市通报并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大追责问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