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派驻建筑工地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按照新密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河南省建设工程项目扬尘污染防治“三员”现场管理办法》(豫环攻坚办〔2017〕73号)、《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三级督导体制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郑环攻坚〔2018〕14号)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新密市2019年扬尘污染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六个到位”、“八个百分之百”和“两个禁止”的要求,基本消除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
二、工作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实施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指导和监督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2)组织检查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网格员上报的问题责令现场管理员组织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纠正或限期整改。
(3)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责令停工整治,并第一时间报请所在行业管理部门或控尘办进行处理。
(4)完成相关部门交付的其他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执法监督员每天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巡查、抽查,重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土石方作业、夜间施工、渣土运输等
关键环节、关键时段进行24小时驻地管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上报问题、解决问题。
(二)严肃工作纪律。执法监督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职,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禁止吃、拿、卡、要,要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三)及时进行汇总。执法监督员要每天不定时对建筑工地进行巡查,并详细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汇总上报。
(四)加大问责力度。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三员”现场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一定影响的,移交市纪委监察委对相关部门单位和负责人实施严肃问责。
附件:新密市建筑工地执法监督员台帐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