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9126827/2019-00010
  • 新密市商务局
  • 工作信息
  • 2019-04-05
  • 2019-04-12
新密市招商引资工作月例会制度

新密市招商引资工作月例会制度

 

为贯彻落实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会部署,加大对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引力度,推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决定建立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月例会制度。

一、建立制度目的

建立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月例会制度,旨在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为统揽,牢牢抓住河南自贸区和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多重战略叠加机遇,协调推进,督导督办,按时间节点计划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二、招商引资工作月例会内容

(一)按照《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密市招商引资项目评审签约推进机制的通知》(新密政文〔2018〕365号)要求,严格落实项目三级评审制度。

(二)研究确定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审核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城乡发展规划和产业定位,投资强度、容积率是否达到规定标准;审核项目税收(亩均税收)、就业贡献等经济社会指标;审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要求;确定项目选址、用地规模及地价、财政扶持、行政事业收费等具体优惠政策;审定项目合作协议,主要包括双方权利和义务、经济和社会效益、违约责任等。

(三)研究确定每个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方案,形成强有力的推进机制。

(四)督促落实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优惠政策,检查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协调部门之间协同配合的重要事项,及时解决项目洽谈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

(五)跟踪督查入驻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入驻项目按计划投资,按期完成形象进度。

(六)研究确定全市重大投资促进活动。

(七)研究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三、组织形式

(一)时间

列入市政府常务会固定议题或月底单独召开,具体时间以通知要求为准。

(二)地点

市政府。

(三)参加人员

市领导:市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

各有关部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每次例会议题需要确定参会单位)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每次例会议题需要确定参会单位)

(四)会议形式

汇报会、评审会或现场推进会。

四、工作机制

(一)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制度。

原则上于每月召开1次工作例会,及时听取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市长或委托主管副市长主持召开。

(二)督查通报制度。市商务局负责建立招商活动短信平台、每天通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和各有关部门领导招商情况,每月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主要领导外出招商情况进行统计,收集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并起草全市招商引资工作通报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定期组织对列入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跟踪督查,确保顺利推进。

(四)观摩讲评会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全市招商引资观摩讲评会,组织全市有关单位实地查看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学习交流,并总结和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五)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1个综合性科室为联络机构,并确定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信息沟通及相关工作,并将联络员姓名及联络方式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络员如发生变动,应及时告知。

五、有关要求

(一)市商务局统筹负责月例会工作,包括议程确定,编发会议纪要和要情专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落实领导小组会议意见。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月例会确定事项的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上报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招商引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将其纳入月例会议程。

(三)建立督查考核制度。领导小组定期通报,对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无特殊原因未完成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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