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启用新印章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办〔2018〕44号)文件要求,“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更名为“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根据工作需要,于2019年2月1日起启用“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章,“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印章同时作废。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