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5842782/2019-00011
  •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扬尘污染,专项治理
  • 2019-04-30
  • 2019-04-30
  • 通告
  • 新密建〔2019〕18号
关于印发《新密市2019年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密市2019年市政道路工程扬尘

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各相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2019年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4月30日

 

新密市2019年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污染

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办〔2019〕11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有效控制扬尘污染,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精细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手段,强化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监管,提升监管效率,落实市政道路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不断提高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成立市政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陈铁建

副组长:冯跃东  徐润轩  刘小超

崔洁华  陈俊峰  王福军

成  员: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指挥部

三、主要任务

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使扬尘污染防治覆盖施工全过程,确保无扬尘施工。

四、治理标准

(一)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控制扬尘污染责任公示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内容。

(二)主干道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应不低于2.5m,其它路段的围挡高度应不低于1.8m;围挡上部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每组间隔不宜大于4m。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

(三)道路施工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设施。现场必须配备洒水设备、保洁人员,每天定时洒水降尘。

(四)施工工地每个出入口位置必须硬化,应设置全封闭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建立台账,在工地出入口区域用湿土工布吸泥降尘,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五)渣土、混凝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严禁使用“黑渣土车”。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六)工程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长度200米以上的市政线性工程应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和PM10监测设备,监控应覆盖土石方作业区、现场出入口、施工主干道、材料堆放区并接入监管部门监控平台。

(七)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及车辆必须达标。严禁使用国Ⅳ以下柴油车辆、国Ⅲ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及不合格油品,不得租赁和使用未履行申报登记、未张贴环保标识、未核发号牌等环保手续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八)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各施工现场严格落实预警管控措施。

五、具体要求

(一)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指挥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及时查处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相关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明确责任落实,确保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将建设施工扬尘治理纳入日常工程监理范畴,对扬尘治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行为必须及时制止,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对扬尘污染防范措施及整改措施不力、监督管理缺位的施工单位将进行全市通报并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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