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民政局
关于下拨2018至2019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民政所: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8至2019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9〕45号文)的要求,经研究,拨付给你单位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帮助解决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给予补助。
此次下拨资金与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强合作,保障重点,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要按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6号有关规定,加快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资金的审批和发放程序。对救灾款物发放要实行个人申请或村民小组初评后提名;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并张榜公布后上报;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审核;报市民政局审批;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并及时向财政局、民政局反馈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此项补助列入2019年支出功能分类“22407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科目。请各级财政、民政部门主动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挪用、截留、贪污救灾资金的,一经发现,要移交纪检监察机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附件: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新密市民政局
2019年3月28日
附 件
自然灾害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 | 金额(万元) | 备注 |
尖山 | 7 | |
白寨 | 6 | |
平陌 | 6 | |
牛店 | 6 | |
新华路 | 5 | |
合计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