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现将《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0月24日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新密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新密教组发〔2019〕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任务及责任划分
(一)重点整治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不高问题。
整改措施:(1)全面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根据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度要求,逐步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做好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多图联审”、联合验收,严格控制办理时限。
(2)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健全完善住建部门一口受理等机制,以再造流程压时限。
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办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办 安监站 质监站 建筑业管理科
招标办 消防验收科
(二)重点整治治理现代化方面存在的人文、法治环境建设不够问题。
整改措施:(1)健全诚信守信社会环境。全面加强部门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本部门守信践诺机制,坚决杜绝政务失信,有效提升部门公信力。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
(2)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建筑市场社会信用体系,按照全市统一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体系建设要求,积极推动本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善建筑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定期发布建筑行业社会信用“红黑榜”,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积极探索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支持有失信行为的建筑企业和个人通过事后主动履约、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重塑诚信形象,努力营造全社会崇尚诚信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建筑业管理科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办 安监站 质监站 招标办
消防验收科 建材和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3)健全信访纠纷解决机制。对涉及建设领域的信访矛盾纠纷,完善和解、调解等与诉讼有机衔接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推进“一站式”纠纷解决。
牵头单位:督查信访办
责任单位:建筑业管理科 建材和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三)重点整治城市品质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
整改措施:坚持高质量建设,启动行政路全要素设计(道路设计)示范项目,逐步推进城区道路有机更新,增强基础设施承载力。
牵头单位:总工室
责任单位:各道路建设工程指挥部
二、整改时限
2019年10月底前建立台账,边查边改,立行立改;11月底前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牵头单位要对各自牵头整治工作负总责,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确保成效的责任,推动牵头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与牵头单位沟通,主动配合做好相关整治工作,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二)建立台账,扎实整改。各单位要围绕整治重点任务,结合具体业务开展实际情况,全面细致开展问题排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对于一时解决不了的,制定阶段整改目标,盯住不放,持续整治,直至问题彻底解决;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
(三)接受监督,强化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力戒形式主义,坚决做到“四个防止”:防止等待观望思想,防止有选择地整改,防止台账整改、材料整改、报表整改,防止整改简单就事论事,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效果。同时,要以郑州市及我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为契机,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对标先进,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