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554/2018-00149
  • 新密市司法局
  • 司法
  • 2018-05-15
  • 2018-05-15
消除隐患维护稳定 人民调解筑起防线

 近日,平陌司法所得知该镇刘沟村村民陈某娟因不满其父亲陈某柱在拆迁补偿家庭分配中吃亏,准备去郑州上访的讯息后,立即联合信访办和刘沟村委成立调解小组, 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通过调查得知,陈某柱系平陌镇刘沟村村民,有二子一女,大儿子陈某南已成家,二儿子陈某乾有轻微智障,未成家,一直跟随父亲陈玉柱生活,三方虽分门析户但仍共同居住在一处院落。

 2018年3月,陈某南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陈某柱、陈某乾均在打工,不符合贫困户标准,不是贫困户),享受政府异地搬迁扶贫政策,可以在平陌村社区分得扶贫房一套,并按620元每平方标准进行补偿,但需将老宅拆除。经过刘沟村委沟通说明,陈某柱及陈某南均同意将老宅拆除。老宅拆除后,陈某南一家搬进了平陌村社区,而陈某柱及其二儿子陈某乾仍暂住在自己经营的磨坊中。女儿陈某娟(已出嫁)得知后,不满意这一结果,准备代其上访。

 

了解情况后,调解小组立即联系三方当事人在刘沟村村委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当事人都难掩火气,场面一度僵持。调解小组克服困难,耐心疏导,从亲情入手,侧重商量陈某柱赡养问题而轻化补偿款分配,最终劝得三方达成和解,签订以下协议:

 一、陈某南用补偿款在平陌村社区另购房屋一套,归陈某南所有,但陈某柱及陈某乾在世期间有免费居住权。

 二、陈某南需履行赡养义务和对弟弟陈某乾进行扶养。

 三、补偿款中5万元钱归陈某乾所有,补偿款到帐后打至陈某乾账户,由陈某柱代为保管。

 四、此协议一式四份,三方签字后均不得再因此事上访上诉。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该纠纷得到了圆满化解,当事人权益得到了保障,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作用,将社会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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