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554/2018-00202
  • 新密市司法局
  • 司法
  • 2018-06-22
  • 2018-06-22
人民调解化纠纷 损害赔偿终解决

      近日,曲梁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全款履行到位。

      2017年11月,李某海在郑州某展具有限公司工作时,不慎从装卸车上摔下,造成右臂多处粉碎性骨折。事发后,双方协商多次,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无奈之下,当事人向曲梁司法所申请调解。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迅速介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展具公司对承担赔偿责任无异议,但是对李某海提出的后续治疗费及各项赔偿数额不认可,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场面一度僵持不下。调解人员将双方当事人分开进行心理疏导,通过摆事实,讲法律,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展具公司一次性赔偿李某海二次手术费、误工费等费用93000元,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不得再因此事发生纠纷。

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

      至此,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得到圆满的解决,当事人权益得到了保障,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

当场全款履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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