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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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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
  • 新密建〔2019〕30号
关于印发《新密市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密市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

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新密市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6月3日

 

新密市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专项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决策部署,扎实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任务,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的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强化“四个意识”,以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根本出发点,以“两不愁、三保障”的住房安全有保障为基本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完成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任务。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现行标准。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的现行标准,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要调高标准、吊高胃口。

2. 坚持精准方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准危改,做到危房存量精准、对象认定精准、身份信息精准、贫困类型精准、房屋危险等级精准、各级责任精准。

3. 坚持突出重点。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突出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危房改造工作重点。

4. 坚持严格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措施,严格质量安全标准,加强过程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加强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笼子,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社会监督。

5. 坚持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坚持主观努力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协力完成住房安全保障任务。

6. 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与整体脱贫攻坚任务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完成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C级、D级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实现清零目标。

(二)年度目标

2019年,完成识别确定的全部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清零任务,巩固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清零成果。

2020年,完成全市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收尾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精准危房存量和对象信息

1. 严格认定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以残联部门认定为准。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由第三方鉴定公司对4类重点对象名单评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4类重点对象列为危房改造对象”的程序要求,认真做好信息识别、登记、录入工作。

2. 实施精准核查。按照精准扶贫方略和危房改造清零行动要求,对4类重点对象进行精准核查,按照“发现一户、及时改造一户”的原则,确保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4类重点对象全部纳入危改计划,全部实施改造。定期对已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对已经脱贫但经有鉴定资质的单位鉴定所居住房屋为C、D级危房的,立即实施危房改造。

3. 实施台账管理。建立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台账,实施精准管理,改造一户、销档一户,联合比对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

(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4. 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对象确定程序,落实补助对象在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确保危房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5. 加强农户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档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加强信息系统的录入管理,4类重点对象信息要及时、全部、真实、准确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和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做到数据精准,上网可查。

6. 创新危房鉴定模式。提高农村危房鉴定的精准度、权威性和公信力,组织有鉴定资质的单位对危房统一开展鉴定,鉴定结果要以书面形式通俗易懂地告知农户,并请其签字确认,采取乡村公示栏公示、农户门口挂牌和发放信息明白卡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危改对象和社会监督。

(三)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7. 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按照市分类补助标准,支付给农户的资金,各乡镇应根据实际情况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

8. 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大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频次,竣工一批、验收一批、资金拨付一批。原则上当年12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

(四)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9. 严格落实技术标准。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技术指南》《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河南省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技术指南》《河南省农房建设基本技术要求》,全面落实“五个基本”,全面实施基本的质量标准、全面实施基本的结构设计、全面实施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全面实行基本的质量检查、全面保障基本的管理能力。

10. 加强竣工验收。严格按照住建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和《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开展检查验收,凡竣工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必须在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通知危改户入住。

11. 注重过程监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按照基本质量标准,组织当地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督促指导村委会抓好整改。市住建局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的抽查、巡查与指导。

(五)持续开展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12. 加强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统一思想,抓好落实,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13. 突出治理重点。围绕挪用、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危房改造质量不合格、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认真抓好国家、省、市脱贫攻坚督查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严肃查究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推动农村危房改造领域作风明显改善,政策措施有效落实。

14. 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建立危房改造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举报信箱,开通举报电话,采取电话回访、入户回访等形式,畅通群众问题反映和投诉渠道,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15. 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报送机制。建立群众举报、投诉和暗查、回访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台账。建立部门信息互通和线索问题移交机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问题线索台账每月20日前报市住建局村镇科,市住建局集中汇总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排查上报问题和部门移交问题,每月30日前报送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六)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16. 深入搞好政策宣传。充分考虑危房改造对象的文化程度、个性差异、精神面貌等实际情况,坚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创新宣传办法,切实提高危房改造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群众政策知晓率、满意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目标责任。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危房清零行动指挥部以及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实行乡(镇)政府负责制,组织实施并上报危房改造农户信息排查工作,确保如期实现清零目标。

(二)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推进机制。市危房清零行动由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召开会议统筹协调有关工作。实行危房改造进度月报、排名通报、约谈后进、问题函告、重点督查、专项督查等工作机制,推进工作有效落实。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坚持暗访与明查相结合、集中督查与日常工作成效相结合、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把随机抽查暗访作为检查发现和解决问题的主要形式,努力提高工作科学性、增强针对性。根据年度市级绩效考评结果,结合实际工作开展评优评先,对排名靠前、工作完成好的给予表彰,未按计划完成任务的上报市政府予以通报,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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