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牛店司法所积极开展帮困扶助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帮助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社区服刑人员申某成功就业。
牛店司法所长闫洺浩(左一)走访社区服刑人员申某亲属
申某,男,2001年7月出生,河南省新密市人。2017年12月,因涉嫌强奸罪被新密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1月3日起至2019年1月2日止。2018年1月3日到市司法局报到,由牛店司法所负责对其日常监管。
申某报到之后,牛店司法所立即成立矫正小组,明确职责,为其制定矫正方案,时刻关注其思想动态。经过走访,了解到申某父亲在牛店镇附近打零工,母亲在新密市做家政工作,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其本人经洛阳科鉴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且文化水平不高,自身也没有经济来源,思想上处于消极的状态,有抵触情绪。
牛店司法所长闫洺浩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与花家店村支部书记和民调主任研究,积极对其开展帮扶,经过多方努力,介绍申某到位于牛店镇李湾村王庄街的玻璃水制造厂工作,解决了其就业难题。
多方协调帮助申某就业
虽然这只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一件平凡小事,但对于申某及其家人来说,却是改变其一生命运的关键一步,帮助他们重树了对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凸显了社区矫正的人性关怀。
近年来,牛店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0余人、刑满释放人员38人、社区矫正转安置帮教72人,全部建立一人一档,定期开展回访工作,了解其思想动态及其家庭情况,及时其排忧解难,让服刑人员在服刑和矫正之后,安稳的步入社会,为辖区社区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