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决战决胜之年。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社保经办工作要尽快恢复常态,确保人民群众社保权益不受影响。围绕郑州市社会保险工作重点及新密市社保体系建设,特制定2020年度社会保险工作要点。
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和郑州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险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供政治保证
一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总支核心作用,扎实履行政治责任,切实把准社保经办领域政治方向,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的权威。二是严格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要求,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形成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的长效机制,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民服务解难题作为全局干部职工的价值追求。三是强化组织功能。配齐建强基层党务骨干队伍,强化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鼓励职工群众为党建工作建言献策,群策群力破解难题,以基层党建高质量促进社保经办服务高质量。四是强化“一岗双责”,压实各级责任,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发挥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作用;加强日常监督和警示教育,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廉政提醒、廉政教育,巩固“以案促改活动”成果。五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微腐败,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二、提升服务质量,增强发展动力
一是严格按照《郑州市进一步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紧跟市局工作节奏,推进“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改革,精心打造高效服务品牌,努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岗位练兵和比武活动,着力培养业务经办、社保宣传和基金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能手,打造一支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专业化社保经办队伍。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制度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普法教育,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升依法经办水平。四是按要求深入开展“社保经办服务提升年”活动,重点整治迟到早退,冷、横、硬、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进政风行风和窗口作风,提升政务服务形象。五是持续开展文明单位和平安建设“双创建”工作,做好驻村帮扶、志愿服务等工作。六是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开展社保经办宣传工作。利用网络平台,发挥网络宣传优势,及时发布政策法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提升社会保险政策知晓率。
三、做好六项工作,筑牢社保根基
(一)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城镇企业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8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1.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5.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3.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5.2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4.35万人,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及时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二)认真做好各险种经办工作。养老保险方面,积极推动城乡居民按规定参保、续保,引导有缴费能力的参保人员选择高档缴费、长期缴费;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等政策,确保60岁以上超龄未参保老年居民能以补缴社保费等方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享受待遇;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移交、接收、管理、服务等工作;继续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和发放工作,落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工作。医疗保险方面,做好离休干部、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退休干部等特殊群体和国有集体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财政专项支持资金申请等工作;加快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做好各项医疗(生育)保险政策的调整落实工作,切实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助推医疗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失业保险方面,持续做好失业保险待遇调整和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援企稳岗作用,加强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伤保险方面,持续做好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发放工作,积极探索工伤预防宣传的新思路,不断提升工伤预防宣传培训的有效性和普及率。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方面,继续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业务通过全国转移平台办理和省内转移接续只转关系不转基金制度,确保社保关系转移接续顺畅、便捷高效。
(三)加强基金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基金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比对筛查;加强基金结算管理,抓好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行动;严格管控一次性补缴、关系转移、提前退休、待遇发放、人力资源机构异地参保等风险点,坚决堵住各种形式的“跑冒滴漏”,有效防范基金流失。二是逐步完善社保与税务、财政等部门之间的交互平台,完善对账机制,确保数据准确传递,账账相符,记录准确。
(四)完成战疫情保发展任务。一是深入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要素强信心”(“三送一强”)活动,扛起政治责任,确保党和政府的惠企惠民政策落实落地,助推经济社会步入正常发展轨道。二是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在延续执行综合降费政策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全省统一口径、统一标准划定企业规模类型,把“免减缓”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三是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坚持特事特办、简化办事程序、优化经办流程,线上线下两个途径同步受理。四是做好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工伤保障工作,及时支付相关待遇,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五是及时兑付新冠肺炎患者医疗保险费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法规,采取预拨资金、直接结算等方式,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在定点救治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及时结算。
(五)统筹推进社会保险领域制度改革。一是持续做好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底以前“退休中人”待遇兑付扫尾、2019年“退休中人”待遇兑付工作,重点落实有企业工作经历等“中人”待遇的核算结算工作;做好制度改革以来职业年金纪实补记和个人账号一次性支付工作;按要求做好原试点与新制度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二是紧紧围绕全市机构改革大局,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有关部门机构划转后,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待遇保障工作。三是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启动DRG支付方式改革,积极探索点数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四是按要求推进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两险”合并实施。
(六)认真做好其他重要工作。在脱贫攻坚方面,持续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项扶贫帮扶政策,做好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和保费代缴工作,保持“三个100%”,即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100%实现参保登记;积极协调政府和职能部门,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按规定标准100%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100%兑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在全民参保方面,全面落实“全民参保三年行动计划”,依托全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和全民参保数据联动对接机制,实现精准扩面,到2020年底实现法定人员社会保险全覆盖。在民生实事方面,一是继续落实80岁以上城乡居民住院待遇提高工作;二是做好“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切实减轻城乡居民门诊用药负担;三是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使大病群众享受到医疗优惠,应报尽报。四是落实失业保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调整临时价格补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五是落实“智汇郑州”引进人才的社会保险待遇;六是做好各项业务的档案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