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65205/2020-00013
  • 新密市社会保险局
  • 降费减税
  • 2020-03-18
  • 2020-03-18
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了更好地营造营商环境,助推我市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根据《河南省人社厅 医保局 财政厅 国税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20]7号)文件要求,近期,市社保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充分运用微信群等宣传媒体,深入基层,加强对我市1155家中小微参保企业就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社保费减免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让全市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2020年2月-6月,将免征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各项费用共计810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每月免征1480万元,2月-6月共计免征7400万元;失业保险费每月免征70万元,2月-6月共计免征350万元;工伤保险费每月免征70万元,2月-6月共计免征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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