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相关科室、二级机构,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随着疫情防控持续稳定,建筑施工项目陆续复工复产,以及“五一”假期的临近,为确保防控疫情的同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也要持续稳定,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组织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铁建
副组长:冯跃东 徐润轩 刘小超 崔洁华
陈俊峰 王福军
成 员: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安监站,申永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
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住建局不定时巡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内容
(一)疫情期间施工现场防控方案、防控措施、防控物资是否落实到位。
(二)各参建主体是否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三)企业施工现场自查自纠整改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监理单位是否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是否提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 深基坑工程。一是施工企业是否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专项施工方案;二是涉及深基坑等危险较大的,是否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施工现场是否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支护施工;施工前是否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完毕后是否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派专人进行基坑的变形监控和监测。
2. 高大模板支撑工程。一是是否制定高大模板支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二是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三是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方案,是否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四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完成后,是否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并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五是模板拆除时是否制定详细的拆除方案。
3. 起重机械设备。一是安装单位是否按规定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履行告知手续并办理备案或使用登记手续;二是使用单位是否按要求编制有针对性的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是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外电保护、接零保护、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照明系统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接地装置是否规范可靠,电线电缆破损老化的是否及时更换。
5. 消防安全。一是在建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及消防安全制度;二是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板房;三是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有堵塞情况;四是违规用火用电情况;五是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且消防设施是否有损坏现象。
(四)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是否建立台账。重大危险源公示及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企业安全文明生产资金投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扬尘污染防治费用专款专用情况。
(五)监理单位是否依法履行监理职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是否将施工安全管理的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其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查责任,是否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改进安全旗单位,是否配备专职人员对夏季施工安全生产隐患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监理,对发现的隐患是否及时督促施工企业按时整改到位,施工企业不整改的是否下令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六)施工现场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应急资源保障、应急演练情况是否落实。
(七)“五一”期间各施工项目领导带班及值班值守情况。
五、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2020年4月15日至4月20日)。各施工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隐患整改责任。
(二)全面排查(2020年4月21日至 5月15日)。住建局相关科室、二级机构要加大排查力度,以高标准、严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监督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六、具体要求
(一)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各自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大检查工作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指定专人盯紧整改;对重点部位、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进行登记建档,重点监控,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对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以及存在安全隐患又不及时整改的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必要时纳入企业诚信体系予以追究。
(三)各施工项目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要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五一”期间,要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