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5842782/2020-00029
  • 新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综合,通知
  • 2020-05-07
  • 2020-05-07
  • 通知
  • 新密建〔2020〕4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溺水工作的通知》(新密安办〔202028)要求,预防建筑工地溺水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现就加强建筑工地防溺水事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制定措施、明确责任

  1.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立即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工地范围内可能导致人员溺水的水坑、水池等危险点。对排查中存在危险点要立即进行回填,无法回填必须抽干积水,增加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的设置密度,加固、加高护栏、围档等防护措施,全封闭围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工地。

  2. 对新报建的项目在办理开工前,施工单位须按有关规定,设置工地全封闭围挡,制定溺水危险点防范管理措施,并开展相关急救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掌握意外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建筑工地防溺水安全措施和重点排查工作的落实。  

  3. 施工单位要建立危险点台帐,监理单位要及时反映危险点动态,实时掌控相关信息。各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不定时进行巡逻查看,特别是逢中、小学校节假日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工地,以防发生意外。

  4. 对深基坑或基坑开挖的工地,要设置排水设施,基坑内不能存有积水。

  1. 加强督导、落实责任

    (一)我局将不定期对施工现场水池、水坑及基坑作业施工等各项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各施工现场要派专人负责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对各工地安排的值班巡查人员,因违反相关规定、失职、渎职造成工地溺水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三)对各在建项目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防护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不及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全市通报。

     

     

     

                                                                                                   20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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