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负责统计工作机构,局、队各科(室):
现将郑州市统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法和中央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的通知》的通知(郑统办〔2020〕26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做好学习工作,并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