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根据《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密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政办〔2018〕8号)、《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密政〔2020〕 3号)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请按照清单内容,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新密市统计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020年6月28日
新密市统计局
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填报部门:新密市统计局
序号 | 部门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部门实施层级 | 检查依据 | 是否开展联合抽查 |
1 | 新密市统计局 | 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监督检查 |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 是否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密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三条 | 是 |
2 | 新密市统计局 | 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监督检查 |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 是否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密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九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三条 | 是 |
3 | 新密市统计局 | 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监督检查 |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 是否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密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三条 | 是 |
4 | 新密市统计局 | 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监督检查 |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 是否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密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三条 | 是 |
5 | 新密市统计局 | 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检查 |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 是否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 | 一般检查 | 现场检查 | 新密市统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二十条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