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0875217/2021-00009
  • 新密市民政局
  • 民政,婚姻登记
  • 2021-02-04
  • 2021-02-04
首个离婚冷静期“满月”,新密市办理离婚登记0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离婚登记增加“30日离婚冷静期”,新密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1月4日开始办理离婚申请,截至2月3日,办理离婚登记0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新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程序办理。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处魏主任介绍说,2021年1月份,共收到离婚申请199对,撤销离婚申请1对,办理离婚登记0对。冷静期的设置,给冲动离婚增加了缓冲期,有效地降低了离婚率。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的都是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如果存在家暴或者夫妻矛盾比较大难以协商的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魏主任温馨提醒大家,爱情不能勉强,婚姻也无须强求,无论男人女人,对待爱情与婚姻都应慎重,情感婚姻都不能是随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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