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便利老年人等群体办事服务工作
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关于切实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的通知》(国办电政函〔2021〕124号)、《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便利老年人等群体办事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现就依托河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便利老年人等群体办事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拓展办事渠道,完善服务机制,做实便利老年人办事基础
丰富线下办事渠道,便利老年人办理涉及医疗、社保、出入境、生活缴费等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各级实体办事大厅提供并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服务,提升“一站式”服务能力。实体办事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合理布局,设置老年人服务窗口,接待并服务老年人、残障人等群体。要调配合适足量的服务人员,专门为老年人、残障人等群体提供现场咨询辅导、引导和帮办、代办等服务,使老年人现场办事全程有人帮、服务链接无缝隙。
优化办事流程,设置老年人“一件事”办事服务场景,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建立健全老年人预约上门办理服务机制,明确上门服务的事项清单。上门服务的范围及预约流程、服务流程等。梳理并建立老年人办理的高频事项清单,结合绿色通道,设置老年人办事综合受理窗口,有条件的可以设置老年人办事综合受理专窗或者老年人服务专区。
二、延伸服务链条,开展主动服务,便利老年人就近办事、“免申即享”
推动养老金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户籍办理等高频事项办理向基层延伸,同时梳理一批养老、社保、医保、户籍等高频事项,纳入全省通办范围,便于老年人“就近办、一次办”,不得强制要求其到政务服务场所使用智能设备办理业务。
完善数据、强化共享,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惠老政策精准推送;相关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在老年人所享受待遇领域(如老年乘车卡、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金、高龄补贴等),要简化手续、优化流程,推出一批实行主动发放的服务事项,老年人不用再行申请即可享受;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便民服务站点要扩大服务范围,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代理代办代缴服务,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以设置老年人办事综合窗口或者专窗。
三、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让老年人办事少跑腿
推进政务数据共享,让老年人办事少跑腿。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应具备授权代理、亲友代办、一部手机绑定多人等功能,方便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网上办事。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等方式,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津贴补贴领取等涉及老年人高频使用的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智能办”便利老年人办事。
四、完善“健康码”管理,多措施并行,便利老年人进入办事场所
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不得将“健康码”作为人员通行的唯一凭证。实现老年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持纸质证明通行、出示“通信行程卡”作为辅助行程证明等替代措施进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设立“无健康码通道”,并做好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康码”互通互认,群众凭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健康码”无异常信息或各地“健康码”绿码均可进入各地政务服务大厅,无需申领和出示到访地的“健康码”,防止“码上加码”。
五、推动政务服务应用适老化改造,便于老年人便捷操作使用
各级政务服务场所要完善必要的老年人服务设施设备,设置特殊群体“爱心专座区”,配备老花镜、轮椅、医药品、雨伞等服务用品,免费提供安全、适用、好用服务。强化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建立大厅服务应急预案,确保办事群众在办事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时,工作人员能及时果断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损伤程度。
六、拓展服务关爱,提升老年人生活幸福感
制作老年人通俗易懂的宣传读本、办事指南、资料清单等,拓展政务服务“绿色通道”功能,把老年人、残障人服务及紧急出行等办事需求纳入“绿色通道”服务范围,使办事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加温情;发挥大厅引导服务人员及志愿者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引导、全程陪办、协助填表、复印打印等全流程“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确保老年人“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政务大厅应在显著位置公示“敬老服务清单”、设立老年“服务专线”。政务大厅、政务服务网要开设“我为老年人服务献一策”栏目,广泛征集提升老年人、残障人及紧急出行等办事服务能力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作用,精准排查老年人、残障人及紧急出行等办事服务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提供更加精细化、个性化的办事服务。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建立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强化工作落实,对本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跟踪分析,确保将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对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措施落实成效的督导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应于每月15日前报送有关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联系人:周 嘉 联系电话:60885099
附件: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工作措施落实时间表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