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快帮帮我吧,我刚用手机银行转账时,不小心选错了收款人,这个人我现在又想不起来他是谁,恁想想办法帮我追回来吧!”
11月17日12时许,新密市民郑先生匆匆忙忙来到新密市公安局新华路派出所值班室报警求助,称其中午11时许,本想给一个生意对象转一万八千元货款,但是一时疏忽大意却转给交易记录中一名叫“余某某”的人,转账时设置了实时到账,现在也没办法撤回。
值班民警王文博、李而洲一边详细了解事情经过,一边安抚郑先生焦急情绪。理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李而洲陪同郑先生到银行查询账户明细及收款方“余某”的信息。根据从银行获悉的信息,李而洲回到派出所通过公安信息平台,进一步确定了收款者的真实身份及联系方式。随后,李而洲立即通过电话联系“余某”,经过对其耐心解释、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收款者“余某”当即将一万八千元钱退还到了郑先生的银行卡里。李而洲提醒郑先生道:“以后转账前一定要认真核实收款方信息,避免出现类似情况。”看到钱款失而复得,郑先生激动地连连向民警表示感谢。
警方提示: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网上平台进行转账时,务必要认真核对收款人的姓名、账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下步操作,以免因转错款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