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办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密市民政局
2021年3月29日
新密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为规范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局政府信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局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二、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本局各部门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三)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四)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五)其他按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本局应编制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
五、本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本局各科室、二级机构应当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制作、形成、获得或者掌握的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经审核后,按照本规定予以公开。
六、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
七、本局对政府信息工作实行考核制度,对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新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议、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科室应指定专人每周对本科室形成的政府信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就是否及时、完整、规范报送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纠正。
二、局办公室在抓好自身信息审核、信息编目、送交、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对各科室信息送交工作的检查、指导,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开展。
三、局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要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评议,重点检查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况。
四、对因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要求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新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办理制度
一、局档案室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要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方便公众检索、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申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接待、办理工作,要健全接待、办理程序,规范开展查阅接待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三、对于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应按照规范程序,由申请人出示身份证件并填写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表后受理,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对于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转办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按照规范程序办理交接手续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将办理结果和相关告知书、相关信息(属公开或部分公开的)报受理中心。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应按照一事一申请,一事一答复要求进行。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新密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在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做好信息的沟通工作,一是将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传达;二是搞好相关部门之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三是及时向上级部门传达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上级部门需要的其他信息。
四、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各环节职责、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五、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1、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工作。协调、督促本单位各职能处室将新产生并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局领导审定后,及时收集、汇总。
2、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对汇总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报备工作。
3、及时上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接待查询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室,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社会公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帮助其检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在其办理查阅手续后向其提供检索所需的相关信息。
5、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统计、归档和总结工作。
六、完成上级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