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9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的工作部署,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郑“放管服”组〔2019〕6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务服务“好差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为出发点,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支撑,以“好差评”制度落实为保障,重点围绕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核实、整改反馈等环节,构建“好差评”闭环工作流程,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增强群众办事体验,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促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对接省级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按照河南省政务服务相关要求,由省级统一建设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的评价功能,提供在线或现场评价服务。
(二) 实现“好差评”线上线下服务全覆盖。依托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按照一体化平台统一评价等级要求,整合各单位原有政务服务评价渠道,多渠道(PC端、短信、APP、小程序、实体大厅评价器)开展服务评价,实现对单位、办事人员等不同层面服务主体的线上线下评价。
(三)实现“好差评”线上线下数据全汇聚。各单位要确保评价数据及时传入省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在线办理事项均要实现在线评价,尚未接入省政务服务平台的自建事项审批服务系统,要按照对接标准,加快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数据打通,实现统一在线评价。对尚未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实体政务大厅要完善评价设备或二维码扫码等渠道的线下评价方式,将评价结果通过郑州市政务服务四级联动系统统一汇入省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实现线下评价全联通。各单位汇集办件信息时,要将评价信息、用户信息同时汇聚到省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
(四)建立“好差评”发现、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工作机制。各单位要对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差评及时回访,对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反馈,并进行监督检查,形成工作闭环,促进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要把相关问题整改和工作机制建立结合起来,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出现,实现具体问题和共性问题双归零。
(五) 实施“好差评”评价结果全公开。依托政务服务平台设置的“好差评”公示专栏,定期公开各单位“好差评”综合排名情况,并定期通报政务服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差评问题的综合分析研判,痕迹化管理,扎实推进“好差评”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做好制度衔接。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配套制度规定,“好差评”系统对接标准,整合、完善线上线下各类评价渠道,加强现有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方式与“省好差”评系统的数据对接,确保一事一评,避免重复评价、多头处理。
(三)重视结果运用。各单位应将政务服务“好差评”情况作为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个人绩效考核,政务服务各类考核评价、第三方评估的重要指标和内容。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进行宣传,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要加强评价引导,在线上线下醒目位置设置评价提醒标志,现场办理后主动进行语音提醒,积极引导企业群众进行好差评。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新密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要求,于2019年11月15日前全面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线上线下全覆盖,并及时将线上线下评价数据推送至省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
附件:新密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制度(试行)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