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住建局等14个单位权责事项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要求,和新密市“五单一网”制度改革动态调整原则要求,经研究,市政务服务改革管理办公室决定对新密市住建局等14个单位共94项权责事项予以调整(见附件)。市住建局增加18项;市司法局增加2项;市商务局增加6项;市交通运输局增加17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增加1项;市发改委增加3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加1项,修订1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增加1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增加15项;市农委增加2项;市公安局增加15项,取消1项;市卫健委增加1项;市水利局增加9项;市民政局取消1项。
各单位要按照“放管服”的要求,根据调整后的事项目录,认真做好新增、取消、调整权责事项的落实工作,及时调整部门清单目录,并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确保调整事项规范运行。
附:新密市权责事项动态调整目录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