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区域发展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培育工作的通知》(豫高企〔2023〕1号)和郑州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中有关规定。
二、申报范围
在新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020年认定通过的高企,至2023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根据《认定办法》规定,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要求办理。企业发生更名与重大变化的,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流程,再提出认定申请。高企资格已失效的,不再办理更名手续。
三、申报时间
本年度高企申报共分两批次,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批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7月12日,其中《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中的知识产权证书原件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请申报企业于6月14日-16日到新密市科工信局高新科进行审核。
第二批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10月12日,其中《知识产权审核情况表》中的知识产权证书原件及最近一次缴费证明请申报企业于7月26日-28日到新密市科工信局高新科进行审核。
四、工作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fuwu.most.gov.cn/,简称“科技部政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后申报。相关流程详见该网站上“用户指引”--“注册功能”。原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简称“高企认定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技部政务平台”进行申报。
(三)系统提交
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平台”后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子系统,点击“办理入口”填写申报信息,按要求逐一上传附件材料(附件材料须清晰可辨),资料上传后及时提交到郑州市科技局管理账号下。
(四)材料上报
企业通过“科技部政务平台”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模板见附件3)拷贝到U盘连同纸质材料(书籍式装订)一式两份一并递交至新密市科工信局高新技术科,其中附件2和附件6电子文档发送至高新科邮箱。
五、中介机构
申报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机构。凡符合《工作指引》要求的中介机构,均可参与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依法出具相关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中介机构须向企业提供其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见附件1附7),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可在河南省财政厅网(https://czt.henan.gov.cn/)及河南注册会计师网(http://www.henicpa.org.cn/)查询,税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可在国家税务总局网(http://www.chinatax.gov.cn/)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https://henan.chinatax.gov.cn/henanchinatax/)查询。
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规定,据实出具审计(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给予明确的意见。中介机构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其出具的审计(鉴证)报告在认定过程中将不予采信。
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371-69993529
(二)材料受理地址:新密市东大街646号科工信局高新科(南楼203、205室)
(三)网络系统咨询电话:0371-65721369
(四)高新科工作邮箱:xmgxk369@163.com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