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方便参保人员就近购药需求,按照郑州市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网上经办要求,经专家现场评估,拟确定下列单位为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现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 ,请于公示期内向新密市医疗保障中心反映。
公示日期:2023年6月27日至7月3日,共7天。
受理电话:0371-60883726。
附件:拟新增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新密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