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审批单位:
为落实《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审信(2023]15号)、《郑州市“一网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报送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政网办〔2023〕22号)“做好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报备工作”要求,现开展报送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相关审批单位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及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情况说明
二、报送要求
按照省、郑州市要求,新密市2133项政务服务事项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请各审批部门对照市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应进未进”事项,从严填写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并将“应进未进”事项一一说明原因,于2023年6月27日上午12:00前将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及情况说明盖章版和电子版发送至yewufuwuke163.com邮箱。
联系人:陈春辉 60885099
附件:《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建立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的通知》(豫审信〔2023〕15号)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