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94/2023-00075
  • 新密市林业局
  • 工作信息
  • 2023-08-16
  • 2023-08-16
新密市以“林长+法院院长”机制开展“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

815日为“全国生态日”,新密市林业局联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汝阳县人民法院、新密市人民法院五个单位在新密市雪花山森林运动公园“生态修复基地”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暨首个“全国生态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前,新密市副市长、执行总林长段祥生、新密市林长办主任、林业局局长崔皓哲、新密市人民法院院长郭红伟等10余人就如何强化森林资源司法保护召开“林长+法院院长”部门协作会议。会上,段市长就共同开展“首届全国生态日”活动提出建议并强调:要以“全国生态日”宣传教育为契机,充分利用“林长+法院院长”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资源管理、生态修复等生态保护机制,积极构建“法治”观念,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新形式,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全国生态日”启动的重大意义,重点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市民提出的实际问题进行一一解答,接受市民咨询30余人,发放宣传彩页共计5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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