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经营单位:
2019年清明节、“五一”节即将到来,外出踏青、旅游和扫墓的市民和游客也将大量增加,加之春季气候干燥、人员困乏等不利因素影响,是各类事故的易发、多发期。森林防火、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压力明显增大。为了确保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和旅游安全、有序、健康,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
四统一,全面提升旅游组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丰富多彩、顺心如意、安全有序的节日环境,防止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各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做好当前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春节以后,全国接连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发出紧急通知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旅游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是旅游业发展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指导思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加强旅游安全管理,要把清明节及五一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深刻汲取各类安全事故的深刻教训,切实提高对旅游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的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一时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旅游交通事故的防范,加强对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强旅游节庆活动的安全保障,加强对恶劣天气的防范,认真搞好旅游安全的自查自纠,确保清明及“五一”期间旅游安全。
二、迅速组织开展旅游安全自查、隐患排查及整改
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深入开展全面的旅游安全自查、隐患排查,消除隐患,保证游客人身财产安全。要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积极开展旅游安全检查,确保行业安全稳定;要抓好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抓好旅行社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旅游车辆租用环节的管理,在租用车辆时,确保租用手续齐全、车况好、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并签订规范的租车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坚决杜绝租用无合法资质、资质不全以及未经公安、交通等部门审验合格的车辆。凡超过4小时的长途旅游客运,必须配备两名司机;要加强对上团导游、领队等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及时提醒游客注意事项和车辆驾驶员驾驶安全;规范旅游意外保险合同,明确双方的义务与责任,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的责任。
(二)切实抓好星级饭店的安全工作。各星级饭店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规定,安装配备烟感、喷淋、监控及各类安全标志,确保安全通道畅通。要突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加强食品采购、加工制作、贮藏、运输、使用过程及团队食品留样管理等重点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三)认真做好旅游景区特别是景区的防火工作。旅游景区要重点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尤其是在景区主要出入路口,人流多的地方,要悬挂和张贴各种防火宣传标语;要组织人员分组、分片、分山头进行巡查,落实个人责任制,保证景区内各地方有专人看守和管理;要做好娱乐项目、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保障措施;游船、索道等项目的安全措施、运营许可手续、定期检测证明及相关人员的上岗证件要齐全;完善景区防火措施和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各类安全指(警)示标识设置要健全;要制定预防拥挤、踩踏事故措施;完善旅游安全应急预案的健全及演练情况等。
三、树立应急意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
各旅游经营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清明、五一期间安全应急预案》,明确节假日值班机构和应急管理负责人,配备充足的安全保障和工作人员,确保“清明、五一”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迟报、瞒报、漏报。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