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游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工作和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旅游安全事故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防溺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防范和减少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增强做好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各旅游经营单位要抓好汛期、暑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汛期、暑期特点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牢记“以人为本”的宗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扎扎实实地抓好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工作;对各项安全基础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安排专人加强危险水域巡查排查,防止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游泳,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措施,做好汛期、暑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我市汛期、暑期旅游安全。
二、防患未然,进一步强化汛期、暑期旅游出行安全防范措施
(一)旅行社要做好汛期、暑期的交通安全工作;在组(接)团之前,应制定详细的行程安全方案,租用具有合法资质的旅游客运车辆,一车一档,设置导游专座,并对导游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汛期、暑期行车时要提醒司机注意交通安全及减速慢行,在途经危险路段或游览水上项目要提醒游客注意安全,对老龄和学生团队应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随时清点游客人数,防止私自下水游泳,全力避免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注意饮食安全,提醒游客注意天气变化,遇到恶劣天气,应远离危险地带,切勿进入景区规定的禁区内;行程中,旅行社在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取消或调整旅游行程,确保游客安全。
(二)各旅游景区要加强汛期、暑期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大水域管理和日常巡查,按照相关标准设立、安装水域警示标志、防溺水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栏。结合水域情况,成立巡查组,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青少年学生私自下水游泳。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根据情况及时关闭景区,派出工作人员对景区内游客进行劝导,及时疏散,防止洪涝灾害及泥石流、滑坡等带来的危害;对重点地段,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安排专人值守,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要对景区内车流量进行严格控制,景区旅游观光车辆每天要进行安全检查,并对乘车游客做出安全提示,严防发生车辆安全事故。
(三)各旅游星级饭店要针对汛期、暑期易发生安全问题的部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特别是要加强食品卫生、制冷系统、供电线路、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应急广播以及各种火源和电源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和快速反应
进一步加强旅游经营单位值班制度,提高旅游安全事件处置能力;各旅游经营单位做好汛期、暑期安全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掌握安全动态,确保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展开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细化预案,确保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工作
各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要加强灾害预警预报,细化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按照旅游安全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成立专门的旅游防汛抗灾工作机构,落实防汛工作人员,建立健全防汛工作责任制;要认真分析旅游旺季和汛期旅游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科学的防范措施;及时掌握国土、水利、气象、交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气候气象、自然灾害信息预报,采取有效防灾措施并全面做好应急工作准备;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应急培训,切实提高旅游经营单位职工安全意识和对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