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2019年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21日
2019年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要点
2019年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让他们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为目标,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向,以思想政治统领、党的建设引领、全面落实政策、强化帮扶救助、依法开展工作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计划导向、经验导向、创新导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破解难题、标本兼治,综合施治、持续发力,努力开创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局面。
一、突出制度机制建设
1.推动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各项重要考核体系。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加强同相关部门的沟通,把退役军人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目标和考核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双拥创建考核内容。
2.积极推进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机制建设,根据上级机制建设要求,适时制定出台相关规范、办法等,建立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机构。
3.加强政策理论研究。建立退役军人政策理论研究专家库,推动退役军人事务社会研究机构建设。
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郑州市退役军人政治工作规范》,建立全员覆盖、责任明晰,要求具体、目标明确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新机制。
5.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落实好《河南省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实施办法》,建立规范有序的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新机制。建立基层党组织对退役军人党员定期评价鉴定和退役军人党员对所在基层党组织评价的“双向评价机制。
6.加强先进典型评选。制定《新密市优秀退役军人人才入库标准和推荐办法》,建立“优秀退役军人人才库”。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年度评选表彰、模范退役军人评选。向省、郑州市推荐“最美退役军人”典型。
7.营造学先进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建立褒扬激励型优待机制,引导退役军人珍惜光荣称号、永葆光荣本色,积极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做贡献。
三、提高移交安置质量
8.全面推行公开透明的“阳光安置”,探索“直通车”式安置,增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军人的刚性政策和刚性责任,完成郑州市下达的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完成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9.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置主渠道作用,提高重点安置对象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比例,鼓励退役军人到基层施展才干、建功立业。
10.严格落实《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
11.提高安置的精准度。把退役军人特点与接收单位需求更好结合起来,促进“人岗相适”。
12.建立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责任制,确保按时完成移交接收任务。
13.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接收及管理服务工作。
14.做好随军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和现役转改文职人员的落实手续转接工作。
四、促进培训就业创业
15.提高培训实训效能。构建退役军人培训实训基地,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支持大学生士兵复学教育,落实退役军人免费培训政策,开展“定向式”“定岗式”“订单式”教育培训,提高培训实效。做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培训和军转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采取“管理教育培训会、退役士兵招聘会、退役士兵专业培训招生会”三会合一的方式,完成退役士兵培训任务。
16.建设就业创业基地。发挥政策优势,形成一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联合一批就业创业重点企业,开拓一批就业创业新业态和新领域,加强与国有大型企业和民营骨干企业对接,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岗位。
17.加强就业创业服务。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定期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专场招聘。建立就业信息平台,促进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实。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实时跟踪,探索开展常态化培训。
18.积极鼓励支持创业。组织参加省、郑州市“退役军人创业大赛”争当创业先锋。探索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组建退役军人创业指导团队,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支持。
五、做好双拥优抚工作
19.完善双拥工作机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及时调整双拥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把双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目标考核体系,坚持好各项制度。
20.深化双拥创建活动。组织好双拥慰问,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支持部队建设,帮助解决战备训练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军供和新老兵转运工作。按时发放未就业随军家属生活补助。
21.贯彻落实《郑州市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郑州市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做好省“双十大”模范、“双十佳”单位和优秀复退军人等评选表彰活动的推荐工作。积极申报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22.完成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工作。
23.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建立动态查缺补漏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好各项具体政策,迎接省、市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优抚政策成效评价,确保在成效评价中获得好的成绩。
六、做好褒扬纪念工作,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
24.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精心组织烈士纪念日向英烈敬献花篮、寻找烈士亲属等活动,在清明节和其它重要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祭扫纪念和瞻仰烈士活动,组织开展“万名党员敬英烈”活动。
25.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水平。实施烈士纪念设施提升改造、优化展陈专项工程,依托烈士陵园,建立完善我市青少年爱国教育基地。
26.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做好《烈士英名录》的编纂工作,加强英烈文化研究。
七、提升军休服务水平
27.做好接收安置。严格执行接收安置政策,不断规范工作程序,10月底前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安置率达到100%,做到“应安尽安”。
28.落实各项待遇。全面落实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和医疗待遇,依据政策及时调整落实军休人员待遇和增资标准,确保离退休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
29.提升服务水平。以“星级达标军休服务机构标准”为依据,推动市军休所基础设施和服务管理能力提升。积极探索创新开门办所、融入社会、资源共享的新模式,满足军体人员多元化需求。
30.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文体活动,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31.建立五级服务机构。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在市、县、乡、村建立实体化的退役军人服务机构,5月底前全市初步建成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五有”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实现服务网络全覆盖,服务网络对退役军人全覆盖。
32.建立退役军人服务机制。按照全员覆盖、专业服务,和帮扶救助相结合,和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和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构建退役军人服务新机制。
九、加大权益维护力度
33.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各类对象诉求,对政策落实问题建立动态解决台账。
34.加大协调督导力度。实行局长挂牌督办制,局每位班子成员,每月要领办1-2件信访件,把逐月信访件办理情况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
35.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落实《退役军人信访工作规范》,实行首办负责制、初信初访责任制,建立信访交办转办督办制。探索信访工作新途径,应用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电话接访、短信微信接访等方式,提高信访工作质效。
36.推动涉军维权现役退役一体化。借鉴“汤阴经验”、“信阳模式”的经验做法,把维权对象由现役军人及家属向退役军人延伸。
37.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加强退役军人稳定形势研判,完善信息共享和应急响应机制,坚决防止发生退役军人规模性聚集问题。对落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问题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十、加强机关队伍建设
38.加强“三个机关”建设,按照“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的政治机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行政机关,有力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服务管理机关”的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建设
39.加强自身制度建设。建立一套激励干部建功立业的制度体系,提高机关建设水平
40.加强人员培训。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高素质专业化的能力要求,对干部职工进行大培训。
41.探索“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构建综合服务平台,以信息化推进退役军人工作现代化。
42.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建设一支作风过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敢于担当、忠诚干净的党员干部队伍
43.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诉讼能力建设、提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水平。组织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和法制工作培训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44.做好早安建设、安全生产和保密等工作,严格落实平安建设、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制,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45.规范档案管理,加强保密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要求,及时发布更新有关政策和信息。做好政务信息采集、报送工作,按时按量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信思报送任务。认真做好节能工作,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做好平时考核、政务督查、公文处理、公务接待、文明创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