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858578/2019-00002
  • 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自查自评
  • 2019-10-16
  • 2019-10-16
  • 通知
  • 新密退役军人文〔2019〕56号
新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管委会:

根据中央、省、郑州市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更完善、更健全,迎接国务院、省、郑州市近期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督导检查,保证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高标高质建设,真正发挥基层机构的服务保障作用,决定开展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自查自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评的主要内容

(一)各乡镇(办)、村(社区)服务站是否挂牌;

(二)是否已经下发机构编制方案;

(三)人员是否已经到位;

(四)经费、场地是否有保障;

(五)是否已向辖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保障;

(六)辖区退役军人是否对服务站的服务满意;

(七)是否建立辖区退役军人工作台账。

二、自查自评的时间安排

自查自评工作从10月中旬开始,到1025日结束,督导检查从1025日开始。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评阶段

1016日至1021日,各乡镇(办)对本辖区各级服务站进行自查自评,找出问题,迅速整改。

(二)总结汇总阶段

1022日至1025日,各乡镇(办)将本地服务站自查自评工作及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形成自查自评工作报告于1025日前报送至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将上报郑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查自评书面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由本乡镇(办)主要领导签字后进行报送,报告电子版发送邮箱:xmtyjrswj@163.com,联系电话:69881081

(三)督导检查阶段

1025日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联合市督查局对各乡镇(办)、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结果将上报市主要领导,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项民心工作来抓,通过自查自评和整改提升,建立健全服务规范、体系标准的工作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实现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市、乡、村全覆盖、高质量、高标准。

(二)加强组织,认真落实。各乡镇(办)要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要求统筹有序进行自查自评工作。要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要求,切实查找不足,迅速整改落实,迎接国务院、省、郑州市对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督导检查。

()压实责任,严肃纪律各乡镇(办)要认真履行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按照中央、省、郑州市统一安排部署,以饱满的热情、真挚的感情、认真的态度、务实的作风,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对体系建设中缺项漏项要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完善健全,对落实责任不力、推诿扯皮的进行通报,对在国务院、省、郑州市督导检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上报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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