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尖山管委会:
根据中央、省、郑州市关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更完善、更健全,迎接国务院、省、郑州市近期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督导检查,保证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高标高质建设,真正发挥基层机构的服务保障作用,决定开展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自查自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评的主要内容
(一)各乡镇(办)、村(社区)服务站是否挂牌;
(二)是否已经下发机构编制方案;
(三)人员是否已经到位;
(四)经费、场地是否有保障;
(五)是否已向辖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保障;
(六)辖区退役军人是否对服务站的服务满意;
(七)是否建立辖区退役军人工作台账。
二、自查自评的时间安排
自查自评工作从10月中旬开始,到10月25日结束,督导检查从10月25日开始。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评阶段
从10月16日至10月21日,各乡镇(办)对本辖区各级服务站进行自查自评,找出问题,迅速整改。
(二)总结汇总阶段
从10月22日至10月25日,各乡镇(办)将本地服务站自查自评工作及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形成自查自评工作报告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将上报郑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查自评书面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由本乡镇(办)主要领导签字后进行报送,报告电子版发送邮箱:xmtyjrswj@163.com,联系电话:69881081)
(三)督导检查阶段
从10月25日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联合市督查局对各乡镇(办)、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检查的结果将上报市主要领导,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一项民心工作来抓,通过自查自评和整改提升,建立健全服务规范、体系标准的工作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实现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市、乡、村全覆盖、高质量、高标准。
(二)加强组织,认真落实。各乡镇(办)要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要求,统筹有序进行自查自评工作。要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要求,切实查找不足,迅速整改落实,迎接国务院、省、郑州市对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督导检查。
(三)压实责任,严肃纪律。各乡镇(办)要认真履行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按照中央、省、郑州市统一安排部署,以饱满的热情、真挚的感情、认真的态度、务实的作风,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对体系建设中缺项漏项要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完善健全,对落实责任不力、推诿扯皮的进行通报,对在国务院、省、郑州市督导检查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上报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