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8039/2020-0048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
  • 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 2020-04-13
  • 2020-04-13
  • 通知
  • 〔2020〕24号
关于印发2020年新密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意识,加快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牢牢把握舆论导向,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凝聚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正能量,助美丽新密建设,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上级环境宣教工作要求,以服务民生、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为导向,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创新思路,凝聚力量,推动绿色发展,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公众理性参与环保,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宣传重点

(一)上级党委、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出台后,本单位传达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取得成效;

(二)上级领导、各类工作组来我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解决问题的情况等;

(三)本单位对上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

(四)本单位专项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创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进展情况,采取主要措施,取得成效等;

(五)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工作亮点,有参考价值的各种专题调研报告等;单位领导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六)季度、年度主要环保指标完成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环境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

1. 紧紧围绕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攻坚战和生态创建等环保重点工作,结合环境执法、环境监测、环评审批、污染减排、危险废物管理、机动车污染控制等题材,适时开展专题新闻宣传活动,及时准确弘扬主旋律、正能量,为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提供舆论支持。以上工作的牵头单位全年应策划专题新闻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宣传内容由牵头单位拟定并经主管领导审阅后,宣教中心协调相关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责任单位:污防科、总量办、辐射与固废管理科、生态科、环评科、环境监察大队、监测站、危废管理中心、机动车污染监察大队

2. 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力量,大力宣传我市环保工作重点及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圆满完成发稿任务(各单位稿件任务分解情况见附件)。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3. 局属业务科室及承担环境管理、执法责任的二级机构负责人,应保持较高的新闻敏锐性和舆情洞察力,增强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妥善处理突发新闻事件,确保全年不发生群体性环境事件。

责任单位:局属业务科室、环境监察大队(含中队)、监测站、机动车污染监察大队、危废管理中心、污水处理运营管理处

(二)着力做好新媒体平台应用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在对外宣传及舆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全局干部职工要及时关注绿色郑州微信、微博,下载新密融媒体云上新密客户端积极转载、评论生态环境信息,以扩大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影响力和宣传力。宣教中心应充分利用郑州市宣教中心微信微博和新密融媒体客户端将我局最新工作动态、环保法律法规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其他信息及时发布。局属其他单位应通过发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积极报送信息稿件,全年各单位需报送的稿件数不得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50%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化宣传活动

大力宣传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深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公众对环保责任和义务的认识,不断增强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法治观念和企业守法生产的自觉性。

1. 围绕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重大环境纪念日进行宣传。通过开展领导访谈、公众体验、广场宣传等多种宣传活动,广泛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倡导绿色理念,践行低碳生活方式。

责任单位:宣教中心

2. 定期开展环境大接访宣传活动。法制科牵头,宣教、12369投诉受理中心等部门配合,以法制、科普宣传和受理群众投诉为主要内容,真正走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需,解决群众所困。法制科负责收集保存宣传活动中的文件、图片、照片及视频等资料,以备年终考核。

责任单位:法制科、宣教中心、12369投诉受理中心

3. 引导公众和社会组织理性有序参与环保工作。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中小学生、社区居民、企业代表、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广场、商场等场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活动,加深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社会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观念和生态文明理念。

责任单位:宣教中心

(四)切实做好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工作

1. 单位在拟定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监察员培训、企业负责人生态环境保护培训计划时,应将生态文明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并留存相关文件、签到册、课件(教案)、照片及视频资料,作为教育培训工作考核依据。

2. 深化中小学环境教育工作,联合市教体局开展生态环境教育师资培训、研讨交流、优秀课程评选等活动。

责任单位:党建科、法制科、宣教中心、环境监察大队

(五)积极做好网络文明传播

1. 建立网络文明志愿队伍。为切实做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以宣传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倡导推行文明上网为重点,以提高干部职工在网络环境中文明素质和减少不文明现象为目标,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局宣教中心利用局微信群发布信息,各单位要组织人员积极响应,开展网上和手机文明传播。

2. 切实做好网络评论。全体干部职工要利用微博、微信、QQ等网络阵地,发表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言论,积极传播推广网络文明。要积极参与市网管中心等单位发起的网络评论,在宣教中心发起网络评论通知后,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转发、评论等,并及时将转发、评论情况报宣教中心。宣教中心应及时将转发、评论情况进行汇总、存档,上报上级网评发起单位,年底汇总考核。

四、宣传方式

宣传报道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主,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向各级党委政府主办的党报党刊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系统主办的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体投稿,禁止向非官方的自媒体投稿。

(一)报纸杂志类。《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级媒体,生态环境部主办或主管的《中国环境报》《环境经济》等部属媒体,省委省政府主管主办或与省生态环境厅有合作关系的《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中州环境》等媒体,以及《郑州日报》《郑州晚报》《新密时讯》等主流媒体。

(二)新媒体(网络媒体)。中央级各大媒体以及生态环境部主办主管的媒体网站,国家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和郑州市委市政府主办主管的媒体网站,生态环境部”“河南环境”“绿色郑州微信公众号、新密融媒体云上新密客户端。

(三)其他。各级电视台、学习强国平台等,其他知名新闻媒体。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质量。各科室(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具体责任人,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日常宣传信息报送及新闻报道协调工作。各科室(部门)负责人需对宣传报道和宣传信息文字材料把关,报送信息应注重信息时效性、连续性,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信息,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度环境保护新闻报道和宣传信息工作任务。

(二)突出重点,提升氛围。各科室(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拟定宣传计划,收集整理宣传素材及各类活动资料,按照外宣工作程序,及时对相关归口工作、主要活动、会议等事项进行宣传。各单位要积极参与网络正面信息转发、跟帖评论、点赞,放大集群新闻宣传效应,提高环保工作的网络舆论引导能力。

(三)严格纪律,加强考核。各科室(部门)要坚持合法合规原则,把好政治关和政策关,如有特殊情况(或把控不准的)及时上报,确保新闻宣传报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避免发生失泄密事件或因报道失实造成不良影响。宣教中心对各单位提供素材、发稿情况和网络评论互动情况定期汇总通报,年底严格按照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排名。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