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郑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开新局、见新效的部署要求,促进农业经济良性循环发展,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根据《河南省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秸秆办〔2021〕2号)、《郑州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郑州市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秸禁〔2021〕1号)和《新密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密市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密秸禁[2021]1号)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围绕美丽郑州建设和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原则,认真落实“三改变一结合”,综合施策,完善机制,筑牢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群防群治禁烧监管格局,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快推进秸秆综合“五化”利用产业化,不断提高全面禁烧监管水平和秸秆综合利用率,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农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常态化监管体制,不断完善高效管控机制,在全镇农村常年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以及落叶、树枝、枯草及其它生活垃圾等可燃物,进一步遏制露天随意焚烧现象,重点抓好“三夏”、“三秋”秸秆露天焚烧,努力实现零火点目标。重点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和基料化的“五化”利用,完善收储体系。同时,以各类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抓手,通过效益吸引、示范带动,不断提高全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进一步优化,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村委主体、农民参与、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格局。
三、全面禁烧职责任务分工
(一)制定全面禁烧工作规划,完善全面禁烧工作措施,督导全面禁烧工作情况,充分利用“蓝天卫士”平台,做好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严格落实全面禁烧工作奖惩,全方位扩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渠道。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全体镇机关值班人员
(二)禁止农田、地边、路边、村庄内焚烧秸秆、杂草、树叶、垃圾,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乡村振兴办、综合执法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派出所
(三)严禁工矿企业场院内焚烧杂草、垃圾,严格控制烟囱烟雾,杜绝露天焚烧工业燃料。
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办
责任单位:各村、各企业负责人、派出所
(四)引导农户“红白事”等在室内做饭或在室外使用清洁能源做饭,严格控制操办白事焚烧纸张、燃放烟花爆竹。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综合执法办公室、派出所
(五)严禁公墓、祠堂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树叶,严格控制焚烧纸张。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综合执法办公室、派出所
(六)严禁新密市产业集聚区内公共场所焚烧垃圾、杂草、树叶、露天烧烤,严格控制燃放烟花爆竹。
牵头单位:产业集聚区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各村、综合执法办公室、派出所
(七)严禁旅游景点焚烧垃圾、杂草、树叶、露天烧烤,严格控制燃放烟花爆竹。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村、综合执法办公室、派出所
(八)严禁在荒山、荒坡等林地内焚烧秸秆、垃圾、杂草、树叶,严格控制山林火灾。
牵头单位:农业服务发展中心
责任单位:各村、乡村振兴办、综合执法办公室、派出所
三、政策扶持
(一)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补贴
对进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机、捡拾压捆机、秸秆粉碎机、大型青贮机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具给予优先补贴。
(二)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优惠等激励政策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郑州市财政资金,对分别符合国家、省和郑州市、新密市扶持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发挥农业部门牵头部门作用,密切与综合执法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派出所、产业集聚区执法中队、曲梁环保中队等相关部门协作,各部门要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同时,强化各级负责,农业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推进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对本辖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建立“政府统一负责、相关部门联动”的组织领导体制和“镇级督导为主、村级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网格管理”的工作机制和镇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三级责任体系。层层制订工作方案,逐级签订责任书,实行逐级分包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做到思想统一,目标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地,严防死守,奖惩到位,保证秸秆禁烧履职尽责全覆盖、全过程、无死角。
(三)强化巡查督导。大力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督导,积极配合参加镇政府组织的联合督导活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将制定督查和暗访方案,成立若干督查组、暗访组,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各村(单位)也要及时成立秸秆禁烧督导组、巡查队,深入乡村基层、田间地头,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地督导巡查,夯实责任,看死盯牢,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四)强化高效管控。持续发挥镇“蓝天卫士”监控平台作用,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组建完善乡村应急处置队伍,全镇“蓝天卫士”监控平台坚持常态化值班值守,乡村处置队伍排班待命,强化“三夏”、“三秋”时段24小时值守制和领导带班制,开展“蓝天卫士”应急演练活动,积极做好中重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断提高全时段管控能力,技防人防相结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第一时间传递信息、第一时间快速到位、第一时间有效处置,促进我镇禁烧监管工作向常态化、智能化、高效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五)强化依法治理。依照《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各村要确保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监管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到位”。同时,积极协调派出所、环保所、综合执法办、乡村振兴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联合综合执法,及时依法处理秸秆焚烧现象,严厉打击随意、恶意焚烧秸秆现象,曝光警示、形成震慑、教育群众,持续营造不想烧、不能烧、不敢烧的局面。
(六)强化综合利用。各村(单位)要积极贯彻落实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加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类机械购置补贴和作业补贴力度,为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饲料化“五化”利用提供政策、资金和技术上支持。着力做好废弃农作物秸秆的收储清运,强化源头疏导,化害为利,推进乡村环境整治。
(七)强化执纪问责。综合运用党纪、政规和相关地方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约谈、经济处罚、纪律处罚、奖励先进、实时通报等有效措施。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162号)要求,对发生焚烧秸秆的现象的乡镇,每增加一起翻番上划财力。同一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伏羲山风景区管委会辖区内,年度内发现第一起焚烧火点上划财力100万元,发现第二起焚烧火点上划财力200万元,以此类推,每增加一起翻番上划财力。秸秆焚烧火点认定的“双超”标准为:处置时间超过30分钟、过火面积超过100平方米。根据上级政策,我镇对于落叶、树枝、枯草等上级认定的可燃物的焚烧火点,按照每火点5000元扣拨本村财力。对全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成效明显,无焚烧火点的各村按相关文件精神给予奖励;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力,因焚烧造成严重大气污染事件或同一区域多次出现焚烧秸秆现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各村及其相关责任人,由镇禁烧办调查认定,报镇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同时,要及时曝光、形成震慑,持续营造不能烧、不敢烧、不想烧的局面。
(八)加大宣传力度。要持续采取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如制作宣传小红旗、悬挂宣传横幅、印发通告、发放告知书明白纸,签订承诺书、发送手机短信、微信、宣传车巡回宣讲,设立固定禁烧站点等现代宣传手段和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和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要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群众代表的作用,强化村规民约约束,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持续营造“焚烧可耻、利用光荣、绿色发展、人人有责”浓厚氛围。
(九)抓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清运工作。全面推广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技术,加强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饲料化“五化”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减少浪费和污染。各村要组织开展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积极鼓励和扶持当地有能力的群众创办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企业,使秸秆变为宝,利国利民。各村要了解当地群众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解决群众收种机械缺口和秸秆去向问题,切实抓好秸秆利用工作。同时把农作物秸秆清运工作抓好、抓实、抓细,鼓励广大村民及时清运秸秆,做到收获一片、清理一片,及时清运村边、路边、河边、沟边、林地、田间地头等区域内散落秸秆、杂草、杂物、垃圾等,有效消除焚烧隐患和环境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强化信息沟通。禁烧工作实行火点信息日报制,动态信息实行旬报制。各村要按时将组织领导、网络管理、执法监管、督导检查和秸秆“五化”利用等情况上报镇禁烧办公室,镇禁烧工作办公室将通过编发动态信息、发送手机短信和微信等形式,及时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左右相通,为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提供有力信息支持。同时,对于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上报,及时果断应急处置,努力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