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站所:
为贯彻落实《新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新密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密市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的通知》(新密政文﹝2023﹞42号),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监督指导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新密市曲梁镇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樊晓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裴亚东 副镇长、曲梁派出所所长
委 员:吕旭明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永超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蒋艺彤 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人
岳选峰 乡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王福军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东升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李小涛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马占军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孙钰栋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郭二现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郭海洋 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张小超 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马德福 招商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周志恒 财政所所长
陈迎军 镇中心校校长
岳丽红 司法所所长
郅东旭 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杨钰豪 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
陈伟强 环保中队中队长
田建伟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
赵江洲 应急中队中队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岳丽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机关有关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 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全镇行政执法及监督工作;
2.研究制定全镇行政执法监督的重大原则、方针政策、改革举措等;
3.督促、协调、推进全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相关工作;
4.研究推进全镇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
5.听取行政执法部门关于执法问题的报告,研究重大行政 执法问题,研究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研究和 认定重大行政执法过错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6.研究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法院对行政执法提出的重大 检察建议和司法建议,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7.研究审议其他有关事项。
(二)工作规则
1.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由监督委员 会主任召集(或者委托副主任召集),全体会议的审议事项,应当提前书面报送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
2.遇有重大疑难执法事项,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认为有必要 提交监督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的,可以提请召开全体会议;
3.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上级相关单位人员列席;
4.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职务发生变动的,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
(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督办落实监督委员会关于行政执法及监督工 作部署;
2.负责制作监督委员会议决定,并实施和督促决定的执行;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相关工作, 并督导推动行政执法改革措施落实落地;
4.了解、掌握、分析全镇各部门行政执法情况,协调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监督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5.强化执法监督,公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个案监督,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督促整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6.督促、协调各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执法规范化建设主体责 任,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指导各执法部门开展执法 考评或专项评查;
7.将行政执法监督纳入全面依法治镇考核内容,开展行政 执法专项考核考评;
8.提请研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及监督制度和审议处置行政执法重大疑难敏感案(事)件;
9.协调纪检监察、司法所等部门,听取纪检监察、司法所等部门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10.提请研究认定重大行政执法过错;
11.完成监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规则
1.根据工作需要,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组 织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讨论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交办督办执 法举报投诉案件;
2.对于存在执法权限、法律适用、部门衔接等重大争议且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行政执法案件,及时研判,加强协调;
3.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会议,应确定专人作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对本人所发表的意见进 行确认、签名;
4.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上级相关部门人员列席。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