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伏羲山管委会经济发展办公室,局、队各科(室)、中心,各相关单位:
现将《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情况反馈意见新密市统计局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1月16日
新密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专项
统计督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3年7月24日至8月5日,国家统计局对河南省开展了专项统计督察。2023年12月5日,国家统计局向河南省反馈专项督察意见。为切实做好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根据郑州市统计局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情况反馈意见郑州市统计局整改方案的通知》郑统[2024]1号文(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整改要求及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统计数据质量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力度,不断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切实解决当前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以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推动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努力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为更好服务新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整改任务和措施
对照《通知》中3个方面9个问题,结合郑州市统计局整改方案,市统计局举一反三,梳理出3个方面需要整改落实的问题,制定13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问题清单1:未按要求及时移送发现的问题线索;传达学习不够及时到位;对统计造假极端危害性和防治统计造假极端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充分,统计数据失实问题仍有发生。
整改措施:
(1)坚持常态化学习,市、乡两级利用党组(党委)会议、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全体会等多种形式,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的学习,确保学深学透学到位,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筑牢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切实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管控。
责任人:赵明玉,各乡镇(办)、管委会经发办负责人
责任单位:办公室、法制科、各专业科室,各乡镇(办)、管委会经济发展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各乡镇(办)、管委会要加强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具体规定,确保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见效。
责任人:各乡镇(办)、管委会经发办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管委会经济发展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市、乡两级在组织统计业务培训时,同时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和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确保各级统计工作人员遵法、学法、懂学、守法,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做到依法统计。
责任人:赵松涛、韩丽丽、郑丽娜、赵培丽、陈雅敏,各乡镇(办)、管委会经发办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专业科室、调查队、普查中心、法制科、各乡镇(办)、管委会经济发展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各专业对统计数据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机制进行严格审核,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
责任人:赵松涛、韩丽丽、郑丽娜、赵培丽、陈雅敏
责任单位:各专业科室、调查队、普查中心、法制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严格落实“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等统计调查单位入退库管理制度,加大现场数据核查力度,加强数据关联比对,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责任人:韩丽丽、郑丽娜、赵培丽、陈雅敏
责任单位:工业科、投资科、贸易科、服务业科、普查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6)进一步加大基层“双基”建设力度,严格落实《两化三达标》《统计基层基础十项工作机制》等规定,切实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确保末端统计工作有人干、有人抓、有人管,打通服务调查对象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人:赵培丽,各乡镇(办)、管委会经发办负责人
责任单位:综合科、各专业科室,各乡镇(办)、管委会经济发展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市、乡两级对照郑州市、新密市整改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要建立长效机制,抓好落实,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责任人:赵明玉,各乡镇(办)、管委会经发办负责人
责任单位:各乡镇(办)、管委会经济发展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3月5日前
(二)关于“国家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有差距”问题
问题清单2:执法检查不严不实;存在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对存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人提出的处分处理建议不全面不到位、避重就轻等问题。
整改措施:
(1)持续加强对全市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的专业统计制度和执法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提高统计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增强统计执法水平和能力,确保执法检查结论经得起检验。
责任人:赵培丽
责任单位:法制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组织对执法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重点对《统计法》《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内容学习,确保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依规依纪。
责任人:赵培丽
责任单位:法制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关于“落实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要求不够有力”问题
问题清单3: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等思想有顾虑,查处案件力度偏小,职责履行不够到位。
整改措施:
(1)对照市统计局印发的《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行全面摸排,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推进专项治理行动的每个环节都能得到有力有效落实,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成效。
责任人:韩丽丽、郑丽娜、赵培丽、陈雅敏,各乡镇(办)、管委会经发办负责人
责任单位:法制科,各专业科室,各乡镇(办)、管委会经济发展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3月5日前
(2)对全市落实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分析和总结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持续深化和巩固专项治理行动成果。
责任人:赵培丽,各乡镇(办)、管委会经发办负责人
责任单位:法制科,各乡镇(办)、管委会经济发展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3月5日前
(3)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持续组织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责任人:韩丽丽、郑丽娜、赵培丽、陈雅敏
责任单位:法制科、各专业科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4)切实履行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统计数据全过程管理,在坚决做实当期数据的基础上,严密组织全市“五经普”普查登记数据采集、查疑补漏、数据审核、质量检查与评估等各项工作,确保全市统计数据质量稳步提升。
责任人:赵松涛、韩丽丽、郑丽娜、赵培丽、陈雅敏,各乡镇(办)、管委会经发办负责人
责任单位:市经普办,各专业科室,各乡镇(办)、管委会经济发展办公室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计部门、相关政府部门、统计调查对象关于防惩统计造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再次掀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的热潮。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自觉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督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统计局、省委省政府、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市统计局关于统计督察整改的决策部署,坚决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情况反馈意见新密市统计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新密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及各乡镇(办)、管委会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推动部署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统筹、协调、调度各级各部门按整改任务和要求推动问题逐项整改、逐个销号,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三)扎实有效推进。要结合要求细化工作内容,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党组书记、局长是统计督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相关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各乡镇(办)、管委会对标对表,结合实际,强化清单管理,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经发办领导要带头部署、协调、督办,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紧盯纠治整改。市统计局将紧盯各地整改处理进展,适时组织开展对有关单位整改情况的督导督办,进一步强化调度,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整改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通报并要求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情况反馈意见新密市统计局整改工作专班
附件
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情况反馈意见
新密市统计局整改工作专班
市统计局成立国家统计局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经发办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统计系统整改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明玉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
副组长:赵松涛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书记
韩丽丽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郑丽娜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培丽 市统计事务中心副主任
陈雅敏 市统计事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赵培丽 办公室主任
陈雅敏 综合核算科科长
王政杰 工业科科长
李伟锋 投资科科长、普查中心主任
蔡秋丽 贸易科科长
宋彩焕 服务业科科长
钱淑红 人口劳资科科长
张功灿 法制科科长
各乡镇(办)、管委会经发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赵培丽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功灿任办公室副主任,法制科负责做好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