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386/2024-00071
  • 新密市农业农村局
  • 实施方案
  • 2024-08-18
  • 2024-08-18
  • 通知
  • 新密农文〔2024〕80号
  • 2024-08-18
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2024〕85号)要求,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养造就一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结合新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我市“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4年,完成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种养加销能手培育182人,其中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和班次占比不低于80%。学员满意度达到96%以上,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4000元左右。

(一)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分区域、分品种、分技术确定培训内容,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提升粮食生产和大豆、花生等油料作物扩种技术支撑。根据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智慧农场等从业所需,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加强园艺作物和农机领域培训力度,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将安全生产和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施装备应用,纳入培训内容。结合培训产业,将豇豆和畜禽水产质量安全控制内容,纳入课程体系。

(二)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服务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化培训,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全面开设综合素养课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素养。

三、重点行动

1.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培训行动。着眼支撑粮食生产和油料作物扩种,聚焦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等重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开展全产业链技术或单项关键技术培训。在适宜区域继续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培训。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对象,以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区域农业应急救灾中心、常态化农机应急救灾服务队为重点,开展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培训,实施专业农机手培育行动。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为对象,开展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面向上述主体从业就业人员,以相关涉农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为主要内容,通过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师傅带徒弟等方式,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3.脱贫地区致富能力提升行动。围绕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头人,提升联农示范能力,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带动脱贫群众致富增收。根据脱贫人口就业需求,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鼓励采取订单式培养、工匠带培等方式开展培训。

4.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内容为综合素养课,可与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结合开展。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培训,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提高农民参与积分制、清单制、“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过程的能力和意识。举办培训的村应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四、组织培育

2024年着力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按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不断提高培育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工作高质高效。实行分层分类培育,开展产业普惠培训,培育产业带头人和种养加销能手。根据乡村治理领域工作需要,培育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专门人才。鼓励举办青年高素质农民和女性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题班。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长为7-12天,开展全年跟踪服务。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培训,线上学时不高于总学时的30%。种养加销能手培训,在保证线下学时的前提下,根据需要,可以增加线上学时。

(一)认真遴选培训对象

遴选年满16-65周岁(60岁以上者占同类型参训人员比例不高于25%),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种养加销能手、返乡大学生和退役军人等人员。加强合规性审查,遴选合格培育对象,分类型、分类别、分专业纳入培训计划。对自主申报参加培育的返乡大学生和退役军人等,实施优先审查,优先纳入培训计划。

各类培育对象当年不重复,三年内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当年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育,比例不高于15%。

(二)择优精选培育机构

建立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资源库。构建条件完备、特色突出、产业示范、集聚创新的培训实训基地体系。

(三)精心设计培育课程

结合实际,模块化设计综合素养课、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技术技能课包括农业生产技术、农机农艺融合、绿色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及围绕豇豆、畜禽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开设质量安全控制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课程。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应低于总学时数的2/3,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

(四)严格管理培育工作

在培训前组织需求调查,建立培育对象信息库,遴选审核培育对象强化与产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精选培育机构,开展日常监管和质量跟踪。做好对所辖区域培育工作的指导、监管和服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在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需制定培育计划及每期培训班教学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优化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时、形式、师资、教材、基地等内容,明确教学组织、学员管理、实习实训、考核评价等要求。培育计划和教学计划报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批复后实施。抓好培训班日常管理和服务,特别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原则上每期培训班不超过60人,培育机构严格做好安全管理,外出实训应为学员购买团体意外保险。及时建立健全培训档案,按要求将相关信息100%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信息化管理。要从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师资库遴选优秀授课教师,每期培训班至少聘请1名省级以上师资库成员和1名市级以上师资库成员。加强“田秀才”遴选,推动专兼职师资队伍层级开发和应用。按照“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选用优质培训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和省统编教材,保证参训学员人手一套省级以上统编教材。鼓励培育机构订阅《农民日报》等报刊。培训结束后,由培育机构通过过程评价、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对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五)积极开展延伸服务

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特派员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创造机会条件,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创新创业大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对属地培训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培训后跟踪服务到位率达到20%。

五、资金使用

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摸底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模拟演练、培训教材、实验材料、场地租赁、学员食宿、教师聘用、考试考核、队伍管理、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费用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五星”支部创建等专项考核中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指标考核。市农业农村部门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会商,加强本部门内相关单位的统筹协调,加强与组织、人事、人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涉农部门的工作联动。

(二)多方参与,完善体系。支持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鼓励培育质量高的机构长期稳定承担培训任务。鼓励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学历教育贯通试点,探索建立培训与学历教育学分学时转换机制,支持农民提升学历水平。鼓励科研院所为培育对象提供训后长期技术服务。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组织开发通俗易懂的培训教辅资料,审核把关综合素养课教材,加强培训教材意识形态审查。

(三)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规范使用。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对培育资金支出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培训机构要及时使用支出,不得挪用、整合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快执行进度,将资金分配和绩效分解等信息及时规范录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

(四)创新培育模式,打造新密样板。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育方式。鼓励培育机构创新路径,因地制宜探索农民教育培训模式。搭建农民和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用人主体之间桥梁,探索校地合作委托制培养、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路径。针对农民融资保险、流通销售等方面需求,推进相关课程教学和课外服务联动式开展。探索开展“师带徒”培育模式。支持农民学员参加农业职业教育、农业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乡村人才振兴职称评审等。

(五)强化宣传,及时总结。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培育机构于12月5日前将培训工作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功模式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优秀培育模式、优秀师资教材、优秀学员典型挖掘宣传,树立示范标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农民发展典型上电视、上网络、上广播、上报纸,展示新时代新农民新风采和新农业新风貌。

七、其他事项

设立新密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在培训班培训场所显著位置标示。举报电话:60882678,举报信箱:xmsnwkjk@163.com。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