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大风、暴雨、雷击等极端天气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增多,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加大,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郑州市商务局关于深入开展商贸行业防汛及安全检查的通知》(郑商安〔2023〕66号)文件要求,做好商贸行业重点部位防汛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局属各单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汛期气候灾害、地质灾害、次生灾害及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把防范遏制灾害风险、安全事故摆在突出位置,狠抓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分析大型商超(综合体)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及各重点单位(企业)、重要区域、重要部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全面细致排查各类问题隐患,并督促做好整改工作。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夏季高温汛期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扎实做好预警预报、防暑降温、安全防范、防汛救灾等各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排查整治。各单位要结合汛期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强化重点部位防汛排查。大型商超、超市,特别是有地下空间的大型商超,防汛备汛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要对辖区大型商超排查一遍,落实地下空间防汛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二)强化重点场所安全排查。各单位要认真贯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部署会精神,对分管商贸行业大型商超、仓储型物流企业等重点场所,开展隐患排查,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对易发事故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因汛致灾的苗头和隐患,果断整改处置,严防各类事故。
三、做好防汛应急准备。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本企业职工进行学习,明确工作责任。大型商超(综合体)、仓储型物流企业按照需求做好防汛准备,备足备齐防汛沙袋、铁锹、十字镐等应急物资,按照需求配备防水挡板、发电、照明、抽(排)水、救生救援等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保养和维护。
四、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按照防汛应急预案分工要求,组织本企业开展商务系统防汛应急指挥演练,参与指导大型商超等单位,开展防汛演练。局属各单位要组织分包负责的商贸企业(单位)开展防汛应急演练。各单位要进一步督促指导商贸企业完善防汛预案,认真组织防汛演练,确保汛期安全。要将商贸企业防汛物资准备、设备配备、力量准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等情况列入必查项,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好防汛措施。
五、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对商贸企业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大型商超、会展、促消费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严格督查建筑物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确保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安全运行。同时要高度关注做好房屋建筑安全工作,严防出现房屋坍塌等严重事故。持续开展好燃气安全、仓库消防安全等整治行动。
六、加强防汛及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防汛及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工作,接到上级或相关部门气象通报、灾害预警信息、通知等,要第一时间向商贸企业传达,发现险情要迅速上报。预警响应、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