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407/2015-00786
  • 新密市水务局
  • 关于印发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5-04-30
  • 2015-04-30
  • 通知
  • 新密水〔2015〕17号
新密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对于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依法治国为统领,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立刻解决群众所急、所想、所盼的问题作为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根本目标,不断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委员的满意率,力争使建议、提案所提问题落到实处。

二、责任分工

2015年我局承担的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为主办件。

(一)人大代表议案5件)

1)第105号:关于强化全市矿井水综合利用的议案

承办领导: 尚建一

承办单位: 供水节水技术服务中心

人: 陈永清

2)第107号:关于延伸双洎河治理工程的议案

承办领导: 闫建亭

承办单位: 河道管理处

人: 刘晓鹏

3)第108号:关于加大对苟堂镇南部山区安全水工程建设的议案

承办领导: 魏永亮

承办单位: 水利工程管理站

人: 李万俊

4)第109号:关于尽快对泽河实施综合整治的议案

承办领导: 樊小会

承办单位: 水务综合科

人: 于金茹

5)第110号:关于加强矿井水循环利用的议案

承办领导: 尚建一

承办单位: 供水节水技术服务中心

人: 陈永清

(二)人大代表建议2件)

1)第114号:关于合成煤矿排放的废水进行处理及综合利用建议

承办领导: 尚建一

承办单位: 供水节水技术服务中心

人: 陈永清

2)第115号:关于提高五星水库蓄水能力保证农业灌溉用水建议

承办领导: 樊小会

承办单位: 五星水库管理处

人: 郭尚峰

(三)政协委员提案(3件)

1)第039号:关于规范全市洗车点的提案

承办领导: 尚建一

承办单位: 供水节水技术服务中心

人: 陈永清

2)第180号:关于整合农口新技术推广区域中心站的提案

承办领导: 李会东

承办单位: 农田水利工作站

人: 李建明

3)第205号:关于加强对我市农村人畜饮用水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的提案

承办领导: 魏永亮

承办单位: 水利工程管理站

人: 李万俊

三、办理时限

即日开始办理工作,于65日前答复完毕。

四、办理程序

(一)座谈、走访、弄清问题。承办单位应与人大建议的代表和政协提案的委员加强联系,真诚沟通,了解真实意图,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和想法。

(二)组织力量,搞好调研。要抓住建议、提案反映的主要问题,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

(三)研究措施,狠抓落实。凡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就立即解决;应该解决,但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落实;确定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取得谅解。

(四)整理答复意见。形成答复意见,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查同意,经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由局统一上报市政府。

五、措施及要求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局成立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徐绍敏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尚建一、副局长闫建亭、魏永亮、樊小会、总工程师李会东任副组长,局属各有关单位行政正职任成员。

(二)规范办理,确保质量。办理复文要内容详实,实事求是,切忌讲大话、空话或敷衍应付。要按所提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标注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

(三)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应逐件答复,对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问题,也可并案答复。

(四)办理复文要逐级审核,严格把关,并在规定时间内圆满完成办理工作,局将对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同时列入年度责任目标,对办理结果进行严格考核。

 

主办单位:新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密市青屏大街86号 邮编:45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