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407/2017-00092
  • 新密市水务局
  • 春节期间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水环境安全
  • 2017-01-20
  • 2017-01-20
  • 通知
  • 新密水〔2017〕3号
新密市水务局 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突发性水污染事件 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水环境安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尖山风景区管委会、局属有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防范工作,保障我市水环境安全,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和监管。重点做好河道附近、饮用水源地周边等重点污染源排查整治,严防水污染事件发生。要认真做好水质监测和水质研判工作,密切监视水质变化,一旦发现异常或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严格按水利部《重大水污染事件报告办法》等有关规定报告,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置。

二、加强供水工程管理,确保供水安全。春节前,要对供水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重点设施,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排除各种隐患,确保工程处于完好状态。对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制度、规范操作,坚决杜绝空岗和随意操作现象。要保证节日期间正常供水,确保群众有水吃。

三、加强水质管理,确保供水水质安全。要对辖区内供水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水质检查,包括水源、制水设施、制水工艺等。确保水源达标、制水设施正常运行、制水工艺规范。春节期间要加大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检测频度,发现水质问题,要立即处理,确保水质安全。

四、建立春节期间值班制度。为确保节日期间供水安全,各乡镇办要安排专人值班,及时协调处理辖区内河道、供水厂等可能出现的水污染问题。一旦发生水污染或供水安全事件,应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处理,并报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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