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目前,我市正值防汛关键期,为确保全市安全度汛和消除未成年人溺亡安全隐患,根据市委市政府督查考评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防汛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新密督文〔2018〕25号)和新密市防汛抗旱综合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防汛隐患整改情况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治理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新密防办〔2018〕17号),要求8月15日—23日,按照原有的防汛督查分组,集中时间深入到全市各乡镇再次进行督查,主要是对全市防汛隐患再次排查,对前期防汛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和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1、防汛隐患问题整改。督察组要按照市防汛办汇总的防汛隐患台账,对相关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并客观真实的填写防汛督查隐患整改检查情况表;
2、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治理工作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督察组要对被督导单位所辖的水库(塘、堰、坝)、河道、拦河坝闸、输水渠等常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进行安全隐患督导检查,是否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是否落实相关的责任人和巡查人员;是否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警示标识;是否添置完善竹竿、长绳、救生衣(圈)等必要救护设备,确保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发生。(要做到检查留痕,有相关的影像资料)。
3、全市防汛重点部位再次排查。一是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是否将防汛抗旱责任落实到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巡查值守、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等各个环节。二是再次进行隐患排查。再次对全市水库、河道、高崖头、煤矿沉陷区等可能存在的防汛风险隐患进行排查,重点筛查中小水库、淤地坝以及在建水利工程等安全度汛短板,仔细核查山洪灾害隐患点、城市洪涝易发区等防洪薄弱环节,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及时排除的,要建立台账,制定应急度汛措施。三是对预案的编制与演练情况进行督查。对水库、河道、山洪灾害预案是否根据人员变动或水利工程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切实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等。是否认真组织开展演练,确保让每一名群众熟悉路线,做到转移时“方向对、跑得快”。
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督查组要对责任单位提出初步督办意见,并签字盖章,形成督查报告,影像资料一并在8月23日下班前上交市防办汇总、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