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取用水单位:
根据《河南省节约用水条例》、《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1〕109号)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和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任务清单的通知》(豫水资〔2022〕1号)的要求,我市境内规模以上(许可取用地下水5万m3以上、地表水20万m3以上)非农业取水口须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并将监测信息传输至河南省水资源监控平台。
取水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建设以取水单位自主投入为主体,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补贴标准为投资额的30%(最多不超过5000元)。取水单位应在水利局指导下安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在线监测计量设施,监测站点数据上报频次原则上一小时一报,最少一天一报,所有数据都要上报至省水资源监控平台,后期运维由取用水单位自行负责。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建设完成以后由我局或省水利厅负责验收。
为保障在线计量监测设施的在线率和计量率,结合我市非农取用水户实际生产和运行现状,决定2022年纳入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重点支持范围的取水口为本年度新办、延续及变更取水许可的非农取水口和规模以上的非农取水口共计58个,建设任务详见附表。
望纳入2022年建设任务的取用水单位高度重视监测计量设施安装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具体安装事宜,可咨询市节约用水中心的相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