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单位:
现将《曲梁镇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期媒体曝光多起食品安全舆情,暴露出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曲梁镇食品安全管理,化解辖区内食品领域的各类风险隐患,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工作从餐饮环节向食品安全整体工作延伸,提升全链条监管能力和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强化认识,落实责任。以舆情事件为戒,以坚决的政治态度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开展好专项行动,实施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地问责,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
(二)紧盯问题,深入整改。针对媒体曝光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全面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要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建立问题台账,层层压实责任,确保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将此次专项行动与食品安全突
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度结合,专项行动开展全过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开展问题排查,坚持层层联动,有序组织整改提升。以问题整改促履责规范,推动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行动,曲梁镇成立曲梁镇食品安全工作专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樊晓鹏任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黄晓波,党委委员、副镇长白军委,副镇长派出所所长裴亚东,副镇长薛建磊任副组长,镇各办公室负责人、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中心校、卫生院的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专班日常工作,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孙钰栋兼任办公室主任,镇中心校、派出所、乡村振兴、卫生院、市场监管所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危金涛负责收集上报各类材料。
三、责任分工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各村通过排查等方式,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地址、性质、生产经营模式,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汇总上报镇食品安全联络员。对排查中发现的是坚“黑窝点”、“黑作坊”、生产销售“山寨”食品和劣质食品的要及时上报到镇食品安全专班,有镇食品安全专班转办相关职能站所。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镇市场监管所要加强全镇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大环节的监管力度,对重点对象和重点品种以及群众反映或媒体曝光的问题食品开展监督检查和抽检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与镇派出所的协调联动和沟通协作,建立完善“两所”之间案件会商、问题摸排、线索移交、完善证据链条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三)加强农畜产品源头专项整治。镇农办要加强对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管,加强对使用剧毒农药的整治,从源头上杜绝农药残留超标蔬菜进入市场,以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镇农办要深入开展“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畜禽屠宰、饲料原料、畜牧业投入品打假等工作。
(四)加强餐消企业专项整治。镇卫生院要加强食品风险监测,重点监督餐具消毒单位的工艺流程、使用的消毒产品以及消毒餐饮具的产品包装等,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的行为。
(五)加强流动摊贩管理。镇城管中队对辖区内流动摊贩有突出店外、占道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依法查处。
(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主管督促责任。镇中心校深化校园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整治主管督促责任,深入排查辖区内校园集中用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学校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每年度的春秋季校园集中用餐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主管督促及监督检查,消除校园集中用餐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七)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镇派出所要切实发挥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主体作用,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深挖案源,严格做到“移交必核、达标必立、立案必查”。深入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倒查源头、追踪线索,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四、主要目标
(一)大排查:通过专项行动,实现三个“明确”。一是进一步澄清我镇食品安全监管主体底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二是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挂图作战;三是建立完善电子、纸质、版面、企业“四对照”台账,实行动态监管。
(二)大整治: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范规定,制定整治标准;针对排查出隐患问题,逐条逐项整改,消除隐患,切实做到问题整改到位。一是现场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能改正的,立即或限期改正到位,消除隐患;二是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的,要求其停业整治或立案查处。三是对假冒伪劣食品及食品安全窝点黑作坊要严厉打击取缔。
(三)大提升:根据生产环节、餐饮环节、流通环节的各行业的整治提升标准,市场监督管理所和各村持续督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整治提升标准进行整改,且整改提升到位,提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现场管控能力,提升监管工作的有效性、科学性。
五、重点整治任务
(一)加强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把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嵌入日常管理。
持续加强食品生产安全日常监管。按照风险分级管理要求,科学制定监督检查计划,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原料和工艺生产食品,加大对生产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科技”“医药”“营养”等字样的,获证类别为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生产者及委托生产者和农村食品生产单位的检查力度,以“查现场、查投料、查产品、查记录”四查为主要措施,重点检查企业生产加工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原辅料及相关产品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包装标签标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环节是否规范落实到位,增强企业问题发现与处置的能力。
开展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肉制品、食用植物油、淀粉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治理“两超一非”、不规范生产为重点内容,重点加强原料进货查验、产品配方、生产过程控制、运输交付管理、产品标签标识、食品安全自查、信息记录追溯、委托生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两超一非”、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虚假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通过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环节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各村)
(二)加强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以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制度、检验检测制度、食品安全状况自查制度为重点,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建立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自查等为重点,督促指导入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扎实开展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持续推进食品销售主体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全覆盖,深入排查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指导食品销售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状况自查评价。以农村、城乡接合部、旅游景区、医院及商业聚集区为重点区域,以销售特产、特供、专供的食品商超、小经营店为重点排查对象,严查标识为特产、特供、专供的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围绕制售“特供酒”违法活动全链条,持续做好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清理非法制售源头,打击违法链条;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治理,严查无证、套证或使用假证在网络销售食品,销售来源不明、无生产者、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超过保质期、腐烂变质食品、假冒及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食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镇农办、镇派出所、各村)
(三)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以校园和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为重点监管领域,深化校园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整治,深入排查整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学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学期对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等至少组织开展1次联合检查。加强托育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医疗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跟踪问题整改,有效治理有害生物防治措施不到位、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依法处理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网络餐饮坚持“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加强入网餐饮服务线下监管,采取线上排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抽查和集中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加强“无堂食”外卖监管,依法整治实际经营地址与许可载明地址不符、后厨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严厉查处无证无照或借用他人证照经营的违法行为。
全面实施餐饮服务质量安全提升。督促指导大型以上社会餐饮和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单位食堂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建立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强化各环节安全管理。督促餐饮服务主体提高后厨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全面推广色标管理、6S规范化管理方法,建立定期清洁制度,保证就餐场所干净卫生。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蝇、防虫、防鼠、防尘工作,定期清洗消毒空调通风系统。严格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配备足够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洗涤剂和消毒剂,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相关规定。根据小餐饮业态特点,以整治环境卫生、原料来源、加工过程、清洗消毒、人员管理为重点,着力解决小餐饮后厨环境脏乱差、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不规范等问题,通过逐步规范提升,实现小餐饮规范化经营。(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镇中心校、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各村)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科学制定抽检计划。落实“四级统筹、各有侧重”要求,全年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抽检1,从时间、区域上适当推进均衡抽检。主要负责抽检当地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的农贸市场、集市、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和“三小”食品,重点对当地小作坊、小型餐饮单位和小型农贸市场进行抽检。
按时办结核查处置。针对非法添加等重点问题、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多批次抽检不合格以及连续多年抽检不合格的重点企业,强化核查处置通报督办,曝光典型案件,落实“最严厉的处罚”要求,提高核查处置威慑力。强化抽检不合格和问题食品召回,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镇中心校、镇卫生院、镇派出所、镇农办、各村)
(五)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督管理。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行政指导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压实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信息公示等义务,督促外卖平台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平台内食品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信息的检查监控和对入网餐饮服务线下监管,采取线上排查和现场检查的方式,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抽查和集中整治,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各村)
(六)加强农村假劣伪劣食品问题整治。以农村地区为主攻方向,一是强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提升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督促指导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电子商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问题整改率达到100%。三是坚决取缔“黑窝点”,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山寨”食品、劣质食品、“三无”食品、未经注册备案的特殊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虚假宣传和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严厉打击傍名牌、仿名牌等商标侵权、知识产权侵权和超许可范围加工制作销售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镇派出所、各村)
(七)加强行刑衔接。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幽灵外卖”等违法行为,聚焦加工销售、餐饮消费等重点环节,以及校园、农村等重点部位、重点地区,依法严厉打击“两超一非”、制售假冒伪劣等突出犯罪活动。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形成“重拳出击、严管重处”的高压态势。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严厉打击震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镇中心校、镇派出所、各村)
(八)加强舆情应对处置。通过热点事件处置及网络舆情监控,加强分析研判,制定针对性舆情应对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动态监测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对可能形成热点舆情抓早抓初、及时回应,对已经发现的食品安全相关舆情或者苗头,立即研判、分级处理。(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派出所、镇宣传部门)
六、时间安排
(一)全面安排部署(4月4日前)。各村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对照媒体曝光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将整改工作延伸至食品安全全链条,与曲梁镇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并进行安排部署。
(二)深入开展排查(4月5日至5月9日)。各村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围绕集中用餐单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小餐饮门店和小摊点、农村集体聚餐、网络餐饮等,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提升辖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扎实整改落实(5月10日至6月13日)。各村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根据排查结果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格检查验收(6月14日至6月28日)。曲梁镇工作专班对各村和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开展进行逐一验收,验收结果列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确保共性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五)建立长效机制(6月29日至12月31日)。及时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结合存在的问题和发现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七、整改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曲梁镇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和垂直站所、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跟踪督办。
(二)强化协调联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村和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认真贯彻落实。强化督导督办。曲梁镇成立督导暗访组,对29个村全覆盖检查,每周公布暗访结果,并报曲梁镇主要领导。对于专项行动开展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运用“三书一函”进行通报,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曲梁镇工作专班要建立与纪委监委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依法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