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根据新密市财政局、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密市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农文【2015】3号)精神,经研究制定了《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请认真落实。
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
2015年1月25日
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
根据新密市财政局、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密市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密农文〔2015〕3号)精神,结合我办事处农作物受灾情况,制定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配原则及补助标准
1、分配原则。根据各村(社区)2014年8月2日上报的受旱面积,确定各村(社区)的受灾补助资金。
2、补助标准。受旱面积每亩补助4元,用于对受灾农民购买农药、化肥、柴油等生产资料进行补助。
二、补助资金发放办法
1、2015年1月30日前,根据新密市文件要求和我办事处实际,确定各村(社区)受灾补助资金分配数额。
2、2015年2月25日前,由各村(社区)根据上报受灾面积和补助金额制定补助资金分配到户实施方案,以村为单位将补助资金拟分配到户情况进行公示;2015年3月5日前,各村(社区)将分户清册公示结果加盖公章上报办事处农工办。
3、根据公示结果,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
三、具体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建立组织机构,认真谋划好本村(社区)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对于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有解决预案,尽一切可能防止工作出现疏漏。
二要明确责任。各村(社区)相关负责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传递到千家万户。
三要加强督导。办事处农工办将组织人员对各村(社区)开展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