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关于认真整改落实郑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工作方案
为确保郑州市委巡察组巡察新密反馈意见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郑州市委巡察组巡察新密市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郑巡【2015】2号)要求,按照市委、市纪委有关工作部署,经局党委研究,现制定我局关于认真整改落实郑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改内容和措施
(一)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完成时限:12月15日)
整改内容:一是党委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仍需加大,抓党风廉政建设一般性要求多,过硬措施、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相对较少。 二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仍需加大。纪检监察作用发挥不够、威慑力不强,对出现问题常以教育批评为主,硬性处理较少。
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周集中召开一次中层干部会议,专题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总支、各支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工作始终,党员干部要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研究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将此项工作与城乡规划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力度。每月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分管科室对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政风行风情况、投诉举报情况和组织学习情况进行自检;每季度由主要领导参与,组织对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评定;每半年组织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年底局党委对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部门评选先进、党员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3、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局党委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局纪委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述责述廉、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党委主要负责人要督促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促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4、切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落实,聚焦主业主责。纪委书记将主要精力放在抓好纪检监察工作上来,同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预防和遏制错误的发生。
(二)关于执行廉洁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完成时限:12月15日)
整改内容:在没有实行公车改革政策的情况下,个人分别报销数额不等的油修费用。财务制度仍需细化,报销办公用品、食品,清单不具体,不能说明具体事项。
整改措施:
1、深入推进廉政制度建设年活动。积极开展制度创新,进一步细化科室和二级机构职责,进一步规范其执行力,提升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做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产生。严格认真落实财经纪律,加强制度约束。对公车使用、油票报销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查促改,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2、进一步细化强化各项监督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针对我局风险多发岗位,逐一制定出监督约束机制,配套制定若干专项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出现问题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城乡规划工作始终,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三)关于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容忽视的问题(完成时限:12月15日)
整改内容: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个别科室不作为、慢作为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有一定反映。二、个别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迟到早退,上班有上网、玩游戏现象。
整改措施:
1、坚持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继续完善我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加强对重点廉政风险部门和岗位的防控,结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确保权力运行流程规范、严密、高效。
2、加大纪律检查力度。在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专门成立纪律作风检查小组,采取上下班查签到、工作期间查纪律、午间查饮酒等办法,有效规范干部职工工作行为和生活作风。
3、严格执行《新密市行政效能问责办法》。继续在工作作风、审批效率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服务效率,促进我局行政效能的全面提高。加强对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考核,重点对业务审批、执法监管工作加大跟踪监管力度。发现服务滞后、故意设槛、吃拿卡要的部门和相关人,一旦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二、整改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成立党委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动员会、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迅速传达上级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和认识到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把落实巡查整改要求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举一反三,不仅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认真落实整改,还要结合单位实际进行全方位自查自纠,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二)各科室、二级机构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讨论,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及个人都要形成整改落实自查报告,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并对自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进行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要坚持把整改问题和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在做好集中整改的同时,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制度措施,以制度促发展、以制度促建设,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不断适应反腐倡廉工作新常态。
(四)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和个人的自查报告于11月3日报局纪检室进行备案,科室和二级机构整改落实整体工作情况于12月15日报纪检室备案。(联系电话:68506020,邮箱guihuajujijianshi@163.com)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