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镇直机关各部门:
现将《岳村镇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岳村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2日
岳村镇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
实 施 方 案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郑财预〔2014〕561号)精神,结合我镇农作物受灾情况,制定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配原则及补助标准
1、分配原则。根据各村2014年8月2日上报到镇农办的受旱面积,确定各村的受灾补助资金。
2、补助标准。受旱面积每亩补助4元,用于对受灾农民购买农药、化肥、柴油等生产资料进行补助。
二、补助资金发放办法
1、2015年1月20日前,根据郑州市文件要求和我镇实际,确定各村受灾补助资金分配数额。
2、2015年2月25日前,以村为单位将补助资金拟分配到户情况进行公示;2015年3月8日前,各村将实施方案及公示结果加盖公章上报镇农办。
3、根据公示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按各村上报的农户清册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农户。
三、具体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各村要建立组织机构,认真谋划好本村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对于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有解决预案,尽一切可能防止工作出现疏漏。
二要明确责任。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相关负责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传递到千家万户。
三要加强督导。镇农办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开展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