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7749/2015-00003
  • 新密市白寨镇人民政府
  • 通知,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
  • 2015-03-02
  • 2015-03-19
  • 通知
  • 白寨政〔2015〕2号
白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村: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救灾工作,根据新密市财政局、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新密农文〔2015〕3号)精神,经研究制定了《白寨镇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请认真落实。 

                               

 

                               2015年3月2日

白寨镇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实施方案

 

根据新密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新密农文〔2015〕3号)精神,结合我镇农作物受灾情况,制定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配原则及补助标准

1.分配原则。根据各村2014年秋收作物受旱面积,确定各村受灾补助资金。

2.补助标准。受旱面积每亩补助4元,用于对受灾农民购买农药、化肥、柴油等生产资料进行补助。

二、补助资金发放办法 

1.2015年2月3日前,根据新密市文件要求和我镇实际,确定村受灾补助资金分配数额。

2.2015年2月28日前,由各相关村根据本村受灾面积和补助金额制定补助资金分配到户明细表,以村为单位将补助资金拟分配到户情况进行公示;2015年3月10日前,各村将公示结果及资金分配明细表加盖公章上报镇农办,镇农办上报市农委。

3.根据公示结果,将各村公示后的补助资金分配到户明细表交于我镇财政所,由财政所与白寨镇农村信用社结合,将补助资金代发给农户。

三、具体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各相关村要建立组织机构,认真谋划好本村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尽一切可能防止工作出现疏漏。

二要明确责任。各相关村村支书及相关农业负责人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传递到千家万户。
三要加强督导。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村开展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救灾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白寨镇2014年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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