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15-00493
  • 新密市岳村镇人民政府
  •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
  • 2015-04-28
  • 2015-04-28
岳村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投入持续大幅增加,有力促进了农业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提高各项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做好我镇涉农资金的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郑州市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新密岳村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堵塞漏洞、健全体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我镇专项整治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在镇政府领导下,镇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工农办、社会事务办、劳动保障所、农村发展中心、创建办、卫生院、计生办、劳动保障所等单位组成新密市岳村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具体安排。

2.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2013年、2014年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地区、各村全覆盖。同时,突出重点,着重检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3.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要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创新,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4.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落实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组织保障

成立岳村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岳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志强担任组长,杨群保任副组长,镇财政所、党政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工农办、社会事务办、农村发展中心、创建办、卫生院、计生办、劳动保障所等有关各科室的负责人为成员。镇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镇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动员部署

岳村镇政府会议召开后,我镇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按照省、市要求,及早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高度,把政府涉农部门的思想统一到开展好涉农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上来。

四、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和对象

整治检查范围:2013、2014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整治检查对象:负责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发展改革、农委、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

(二)整治检查的内容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

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五、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我镇专项整治行动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开始,至2015年9月底结束。

(一)全面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前)

对2013、2014年度已由岳村镇纪检、财政部门联合检查涉农资金。对于2010年以来在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坟项整治行动,在自查自纠结束前要整改处理到位。有关部门要在4月22日前将自查自引工作情况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复查阶段(5月13日前)

镇有关部门要在组织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专业人员对所管村进行复查。并在5月10日前形成复查工作报告,对自查自纠和复查结果出具承诺书,一并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完善阶段(8月1日前)

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予以督促和问责。对此次检查中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镇有关部门要在7月10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措施、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全面总结阶段(8月5日—9月5日)

镇有关部门要在8月10日前对各村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村有关各村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检查情况、抽查情况、整改工作报告等,对全镇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8月15日前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严格工作要求,建立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过动员会对各村对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非常重视,并明确要求加大查处惩戒力度,健全完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握工作规律,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集中检查、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责。

   (三)分级负责,齐抓共管。镇有关部门对自查自纠和复查负责,检查结束后,由各村出具承诺书,对自查及复查结果做出承诺。

(四)夯实基础工作,建立必要保障。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选择业务扎实的人员实施检查工作,确保工作质量。要对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建立督察和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

(五)坚持政策规定,务求工作实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六)注重源头防治,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总结梳理、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各科室在涉农资金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有针对性的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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