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各有关站所:
根据乡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为正确评价2014年工作实绩,经研究,决定对全乡各村(居委会)2014年度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委会)
二、考核内容
1.项目建设(工业、农业);2.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等公益设施);3.农村环境卫生整治;4.网格化管理;5.社会稳定(综治、民调、信访);6.安全生产;7.党风廉政建设;8.基层党建;9.社会保障(社保、民政);10计划生育;11.秸秆禁烧及森林防火;12.三资管理;13.公路管护工作;14.文化卫生;15.扶贫开发;16.临时性重点工作。
三、考核方式
考核分两种方式进行。一是抽调机关干部组成考评组,对相关责任目标进行现场考评。考评组在听取被考评单位2014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汇报的基础上,通过听汇报、查阅资料和实地检查对部分目标进行现场考核打分;二是由乡主管站所负责对相关目标完成情况予以公正评价和认定打分。
四、考评时间及步骤
本年度考评时间从2015年1月27日开始至2月6日结束。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总结阶段(2015年1月27日至28日)。各村、居委会对照全年各项工作安排和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内容包括:2014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5年工作打算。
(二)集中考评阶段(2015年1月29日至2月1日)。考评组和各责任站所对各村、居委会年度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集中考评。届时将实地考核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三)汇总初评阶段(2015年2月2日至6日)。乡目标考评办对考评结果进行初步汇总,排出名次,拟出奖励意见,提交党委会研究审定。
五、计分办法
本次考核基础分为150分,结合加减分因素,形成综合考核结果。
(一)考核项目及分值
1.项目建设(投资100-300万元计5分,10分封顶)10分;
2.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等公益设施,投资5-30万元,计5分,10分封顶)10分;
3.农村环境卫生整治15分;
4.网格化管理10分;
5.社会稳定(综治5分、民调5分、信访5分)15分;
6.安全生产10分;
7.党风廉政建设10分;
8.基层党建10分;
9.社会保障(社保5分、民政5分)10分;
10.计划生育10分;
11.秸秆禁烧及森林防火10分;
12.三资管理5分;
13.公路管护工作5分;
14.文化卫生5分;
15.扶贫开发5分;
16.临时性重点工作(每项工作计2分,10分封顶)10分。
(二)加分因素
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或国家部委综合表彰奖励的,每项加5分;获得郑州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或省直厅局级综合表彰奖励的,每项加3分;获得新密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或郑州市各委表彰奖励的,每项加2分。
(三)减分因素
1.被郑州市通报批评或郑州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通报曝光的,扣5分;被新密市通报批评或新密市级新闻媒体通报曝光的,扣3分;被袁庄乡通报批评的,扣2分。
2.对反腐倡廉、计划生育、平安建设(包括消防工作)、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当年综合评先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目标考核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由人大主席徐东辉任组长,各包村领导为副组长,包村干部和党政办有关人员为成员的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司法所长李秋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副主任吴广洲兼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本次考核的组织,协调及其它日常工作。
七、有关要求
1.自接通知之日起,各村、居委会要认真对本单位2014年度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其它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及时研究制订2015年工作计划,并于2月1日前将自查报告和2015年工作计划经村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交各考评组。
2.各考评组和有关考评责任站所必须本着对乡党委、政府负责,对各村负责的态度,坚持 “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原则进行准确打分,不打人情分、印象分。
3.各考评组和各有关考核责任站所的考评计分表统一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记录必须详实,记分要有确切依据,不允许只单列事项,不显示得分情况出现(如用铅笔填写或不显示得分的,统一按零分计入成绩)。考评结束后,要将考评结果由本考核组全体成员签名后,于2月2日前报送乡党政办。
4.各考评组组长负责本考评组成员组织、考核车辆准备和具体考评时间的确定。
5.各单项目标考核得分、排序由各目标主管站所提供,并将考核计分表于2月3日前报送乡党政办,计分表要由部门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签名。
6.如出现目标考核事项、计分结果模糊(或不显示得分的),计分表没有签名,或者出现不负责任、应付了事现象的,一律由该考核组重新组织考核。